谁是最廉洁的中国城市
目下中国内地排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人均GDP最高的城市、最适宜休闲的城市、最小资的城市甚至美女最多的城市,惟独未评“最廉洁的城市”。倒是国际组织“政治与经济风险咨询机构”,对亚洲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贪污”情况发布了一个排行榜:新加坡是亚洲最廉洁的经济体,香港位居第二,之后依次为日本、马来西亚、中国台湾、泰国、韩国、菲律宾等。
又闻内地一座最有条件建成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正在耗费巨资挑选顶尖的国际公关公司,立志下大功夫进行形象公关,以提升知名度及国际影响力。其实,建设“廉洁城市”比“将城市作为一项产品请专业公关策划公司进行设计、包装和推广”更为重要。因为腐败绝不会像某些经济学家们声称的那样会成为经济发展的润滑剂,相反,腐败会伤害城市元气,啮食市民利益,阻碍城市进步,一个腐败横行的城市无疑会令投资商望而却步。
无法遏止腐败,就谈不上现代化。中国内地作为一个整体或许会因过于庞大和复杂而与新加坡、香港缺乏可比性,但类似北京、上海这样一些“国内第一梯队”、一直高喊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大都市,能否给自己定一个时间表,争取在若干年内跻身于“亚洲最廉洁经济体排行榜”三甲之列?
新加坡在各类国际非政府组织发表的环球贪污现象调查报告中,长期保持亚洲排名第一的最清廉国家地位,廉洁已经成了新加坡的主要竞争优势。李光耀曾多次强调两条经验:一是对于贪污腐败,惩处的依据主要不是“数量多少”,而是“有没有这种行为”,在新加坡,公务人员哪怕仅受贿一盒香烟、或者接受家庭主妇几块钱小费,都要受到严厉制裁;二是公务人员要以身作则,李光耀多次说,“新加坡谁都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我自己绝不能成为富翁”,因为“除非你身体力行,否则便无法维持这个体制”。这对那些有志打造“中国最廉洁的城市”的决策者们应很有启发。
郭松民(北京)
不可忽视的“边缘腐败”
最近《望》周刊载文指出,因为法律自身的缺陷,近5年来全国腐败案件流失约有万余件。文章将这些无法立案的腐败形式称作“边缘腐败”行为,并认为这些行为是“人们普遍感受到的、危害社会的腐败行为,然而恰恰也是法律无法干预的”。
“边缘腐败”多产生于法律允许或者难以调节的领域,较直接进行的行贿受贿等其他腐败行为而言,“边缘腐败”更加“安全稳妥”,甚至可以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作“保护伞”,其分三类:
“第三人”利益性腐败。权力拥有者并不直接参与权钱交易这类“合同”的订立,而是以“第三人”的身份获得利益。例如,某些干部让亲戚、朋友承接项目、专营商品,“使亲戚、朋友获利,反馈给他”。由于“第三人”并非合同主体,换句话说,权力拥有者并非腐败的直接参与者,因而从法律的角度,无法对其进行追究。
“信息性腐败。政府的决策信息、企业的经营信息、招投标的价格信息,甚至于司法领域的侦察、审判信息,无一不可作为谋取财富的手段,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先于公众掌握这些信息,暗中出卖或利用,从而获得时间差带来的信息优先利益。比如,负责规划的官员在获知发展意向后,通过提前购买规划范围内的不动产获得巨大的投机回报,这种行为无论从法律还是政策上来说都是难以控制的,其他诸如隐瞒、篡改数据,提前或滞后发布信息等行为,法律尚未作出明确界定,也为信息性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程序性腐败。程序的公正并不代表结果的公正,比如我国法律法规赋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使得执法过程中人为因素增大。同样的行为,在同样的程序下,可做出不同的处理办法,从而获得相应的回报。还有一种程序性腐败应引起重视,当前一些腐败分子利用政治体制的漏洞,在决策时采取“首长负责制”,搞个人独断,但在承担责任时却拿“集体负责制”作为挡箭牌,使得责任追究难于进行。
尽管从个体看,“边缘腐败”本身所瓜分的社会利益并未达到法定惩处的程度,但群体的边缘腐败的绝对数量的增大,对整个社会秩序和利益的破坏是不可低估的,尤其是其折射出权力和市场还存在如此多危险的“合法缝隙”。
张伟(南京)
只怕上访,不怕上吊?
最近群众上访事件频仍,不少是越级直接上京,弄得地方政府很是紧张。为了防止群众上访,有些地方建立了包保“责任制”,每个干部包几家几户,进行劝阻拦截;有的用经济手段限制上访,以扣发工资和罚款相威胁,有些地方公然打出“越级上访就是违法”的标语。
之所以“越级上访”,是因为“逐级”上访无法解决问题,这说明有些上访之路已经堵住了。现在自杀现象不断增多,喝农药、自焚、上吊、投河,一方面反映出社会不公现象、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还十分普遍,另一方面与各地阻止上访、堵塞言路有莫大关系。本来,有问题还可以找上级部门投诉,且不管能否解决问题,但终于有一个宣泄的渠道,现在若将此道堵死,便等于逼他们上绝路。
一些地方官只对上访“重视”,对群众含冤自杀却置若罔闻。据报道,陕西省旬阳县桐木乡涌泉村在退耕还林整改试点工作中,因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接连发生3起农民自杀、2死1伤的恶性事件,其中一名村民在喝农药时,与其同院住着的工作组5名干部均被其家属喊叫声惊醒,但他们并没有及时组织抢救,最终致该村民不治。有人形容,现在的干部“只怕群众上访,不怕群众上吊”,其实,怕群众上访不是怕群众,是怕上级领导,怕上级摘掉自己的乌纱帽。
情为民所系,才能利为民所谋。执政为民,就意味着体谅人民疾苦,化解矛盾,而让群众有申诉说理的地方,敞开言路是最基本的。
黄正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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