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全国公布了政部门报刊管办分离的名单,共计310种,其中中央报纸50种、中央期刊75种、地方期刊185种。
中央报刊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近日在解释报刊治理“管办分离”以及实行管办分离后报刊主管单位的职责有何变化时表示,实行“管办分离”是在坚持《出版管理条例》确定的主管主办制度的前提下,对报刊管理方式作出的一种调整。主管主办制度是中国新闻出版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管办分离是让党政部门退出报刊经营活动,解决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的重要举措。这名负责人指出,实行管办分离就是:
(1)人员分离。报刊社的工作人员不再与党政部门公务员混岗。党政部门现职领导干部不再兼任报刊社社长、总(主)编职务。已在报刊社工作或兼职的党政部门公务员,要在2003年12月31日前辞去公务员或辞去报刊社的工作和兼职。
(2)财务分离。报刊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党政部门不以任何名目向报刊社收取管理费、发行费和其它费用,也不以任何名目、非市场方式将部门资金转入报刊社。
(3)发行分离。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允许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不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报刊社也不能利用党政部门的职权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报刊。
实行管办分离后,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报刊社舆论导向、出版质量监管;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报刊社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
相关链接:全国党政部门报刊管办分离(名单)
共计310种
中央报刊治理管办分离让党政部门退出报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