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维权组织与有关部门的对话最终成为一种机制,则农民权利保障问题最终也就获得了常规性的解决之道,从而杜绝农民集体抗争所带来的不确定的风险。
7月南方,一片酷暑,湘楚一带,一月未曾落雨。我们一行两人来到湖南省衡阳县乡镇。
近来来,在衡阳一些乡镇,农民们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下,开展和平、自主的维权行动,影响颇大。中国社科院于建嵘博士对此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跟踪调查,并写出调研报告,引起了从三农问题学者到中央高层的广泛关注,《中国青年报》、《战略与管理》等报刊也做了详细报道。
农民自主维权行动的动因为何?维权行动究竟又是如何进行的?农民代表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组织起来?这一活动的前景如何?带着这些问题,在一些学者朋友的帮助下,笔者二人在衡阳农村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查,探索现阶段农民自主维权机制得以建立的具体途径。
他们真是“刁民”吗?
衡阳农民维权运动是在“上访代表”的推动下展开的。
访谈中,笔者先后接触到当地上访代表数十人、村民上百人,他们来自衡阳县多个乡镇,包括渣江、长安、金兰、洪市、曲兰、三湖、桐梓坪等地。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衡阳县几乎每个村都有一些代表农民上访、维权、告状的积极分子,如在金兰乡桐木村,积极参与农民维权工作的“代表”就有二三十人,全县大约有1000人左右,支持者数目更多。
在与一些基层干部接触的过程中,我们不止一次地听到他们对农民代表的评价是“别有用心”、“专门和上级作对”,甚至是有“政治野心”等等,并告诫我们不要与之接触。至于这些人为什么会不断上访、申诉,他们则语焉不详。更有甚者,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某些人竟捏造情况、信口雌黄地污蔑他人。
我们与渣江镇某领导提到某农民维权代表时,他说,这个人前几年因为小偷小摸,被判了几年刑,不是什么好人。当笔者质疑怎么可能被判得这么重时,他又改口说,不是偷东西,而是抢劫!几分钟后我们向县委宣传部长询问此事,她否认有什么抢劫,判刑是因为此人在带领农民抗税时与政府发生冲突,掀翻了政府的两辆吉普车。
鉴于在基层政府那里得不到太多有价值的信息,我们只能把调查重点放在与农民及农民维权代表的访谈上。
与某些干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民代表和农民反而显得理性得多,说话也都有所依据。当我们访问桐梓村民尧久时,他拿出一本《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手册》与一本《衡阳市组织干部深入农村为农民办实事政策法规选编》(衡阳市委组织部编),这两本政策汇编都已经被翻阅到褶皱残破,其中一些条文、数字被重点划出来,可见阅读者的认真细致程度。
尧久说,他们拒交特产税,依据的就是政策条文,“政策条条规定的,我们就要按照国家政策与上级政策来交税!”
至于农民,则是把这些代表视为自身利益代言人,不遗余力加以保护。每当这些代表面临人身危险时,各家都会赶来支援阻挠。就连我们这些前来采访的人员,他们也给予了极大关心,使采访顺利完成。
农民对上访代表的支持有时还会以非常规的方式表现出来。1999年1月,渣江镇以“帮教”为名,将一些代表五花大绑挂牌游街,结果受到各村成千上万村民的包围,并将代表救出。这种发生在当代的“劫法场”事件震惊了当时省、市、中央的各级领导,相关的责任人、镇干部被严肃处理。
当然,无论是农民眼中的“英雄”,还是某些干部眼中的“刁民”,实际上都无法体现出他们的真实面貌。访谈过程中,我们深深地感觉到,他们确实是再普通不过的农民,走上“代表”之路,也只是无奈的选择。
谁制造了农民代表?
在我们看来,农民走上自主维权的道路,直接动因不是来自农民自身,而是某些不太合格的基层政府—对话中,农民们普遍认为:正是某些基层政府表现出对农民权益的漠视、侵犯,对中央和湖南省的农村政策拒不执行,才导致矛盾激化,使农民不得不团结以求自保。
衡阳县在湖南省是个并不富裕的县,堂堂渣江镇政府里,椅子多数朽坏,不得不用一块木板架在上面。但与农民的贫穷和乡镇政府的破烂相对照的是,镇干部使用的是彩屏手机,轿车也那样刺目地豪华!
我们了解到,一些乡镇的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水利建设等等,大多数还是六七十年代遗留下来的,20多年没任何改进。去年水灾期间,少有干部到场指挥救灾。当村民们被问及“在你的日常生活中基层政府扮演什么角色”时,回答是“只有收钱时才意识到他们存在”,“做的事情只有两个,一是收税,二是抓计生。” 个别干部抓超生罚款时,有时甚至连村民家中的粮油和鸭蛋也不放过!
1998年冬,金兰镇某村村干部上门收税,在村民周来娥家中,对周80岁的父亲扇了两个耳光,一脚踢中老人下身,不到一周,老人含冤而死。这一恶性事件大大刺激了当地群众的情绪。周来娥把冤情编成两支动人心魄的曲子,四处演唱。与此类似,上访代表荣俊、吉发和他们的家人也曾遭镇干部毒打。
基层政府本应宣传、落实上级的政策。然而笔者调查中发现,本地曾多次发生基层政府阻挠、禁止农民宣传国家政策的事例。2002年税制改革中,征税方式由改革前的“税随人走”改为“税随地走”,某些基层政府便通过提高课税土地数量和高估平均亩产量来增加税收,使农民负担大大增加。
在笔者走访的几个乡镇,事实上没什么特产,但每人每年仍须交纳特产税十几元,甚至把鱼、原木也说成特产。农民终于发现这些“土政策”是对中央、湖南省政策的公然违反,造成合法权益长期被剥夺。于是在长安乡,一些农民在集市架起高音喇叭宣读中央和省市减负文件,结果喇叭被没收。农民把省颁发的学费收缴方面的文件贴在墙上,竟被乡干部公然撕毁!
由此农民认为,违反中央政策的是基层政府,而不是他们,要宣传和执行中央政策,不能光靠基层政府,应联合起来宣传中央政策、法律,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
从上访维权到自主维权
面对持续不断的侵权行为,衡阳县农民最初选择了合法、理性的抗争方式—上访。几年来,衡阳县一批上访代表往返于市、省、乃至北京之间,上访无数次。
上访作为协调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阀门,对缓和社会矛盾有一定作用,但信访部门不是权力部门,无法直接解决问题。金兰镇山水村村民祥盛,因举报而遭到干部毒打,至今无法劳动,他从1999年3月开始到省、市上访,至今上访达167次,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在上访过程中,农民从上级信访部门得到大量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他们把这些政策法规与基层政府的行为相比较,意识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从而走上按照政策、法规,进行“理性抗争”的道路。
同时农民们也在抗争过程中不断学习,接受法制观念启蒙,成为具有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的现代公民。并由此产生了被称为“减负上访代表”的群体。
“代表”们在为民请命中表现出一种英雄主义情结。渣江镇刘老师说,他准备两个“死”,一个是“死心塌地跟着共产党走”,一个是“为农民说话准备着有一天死在田野里,池塘边”。当过两次兵、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并荣立过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吉发说:“我当兵时立过功、在监狱里也立过功,我就是要为党和农民立功!”金兰镇上访代表远林则表示,“有一口气,就要站在农民立场为农民说话!”
某些干部对上访代表说道,他们有什么问题,政府可以解决。而上访代表回答是,他们是为群众上访,为群众说话,而不单单是为自己。上访代表们的英雄主义情结、超出一己利益,努力为广大村民争取合法权利的义举,使他们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受到农民的广泛尊敬,成为自发维权的骨干力量。
农村改革的先声
20多年前,谁也没想到经济改革会从安徽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自发承包土地开始,进而轰轰烈烈席卷整个中国农村。农民追求自主的尝试至少在经济领域改变了自身的命运。而今,农民在政治上的自主要求已无法回避,所谓“维权协会”就是由农民自发形成的新鲜事物,但它是否会成为新一轮农村政治改革的先声呢?
“农民维权协会” 尚处申请阶段,但上访代表的工作早已展开,包括:
—宣传国家政策,学习相关法律。
2000年以来,来自金兰镇、曲兰镇、洪市镇的上访代表们每年都会联名印发一份通知,名称是“看一看好消息,请大家告诉大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政府的政策和相关信息,例如:依据有关政策,当年中小学学费应为105元和78元,而实际征收的费用要远高于此,农业税、电价等都存在类似问题,而对于不合理收费,按省里文件规定,农民可以拒交等等。并留下三镇数十名上访代表的名单以便农民联系和阅读文件。同时各村也自觉召开政策宣讲会,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里有关农民减负问题的文件,同时不定期召开上访代表会,交流信息、通报情况、讨论维权办法。
—收集存在问题,组织代表上访。
上访代表们主动调查税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整理上报。从1998年开始,各乡的减负代表们就注意收集学校乱收费的情况,每一学期都整理出详细的收费清单,同时列出应交的合理费用加以对比,以表格清单的形式发往各村。这项需要调查全县范围内每所学校收费情况的工作极为费时费力,单是每年全县中小学乱收费的项目清单,就有半寸厚。
—加强全县联网,筹备维权协会。
现在不仅在衡阳,而且在湖南的许多村庄,都有敲锣报警的习惯,如乡镇干部到上访代表家里抓人,各家就敲锣通知,村民会大量到场,保护代表。锣声越紧,说明事情越急。各村之间则建立了迅速、有效的沟通机制。农民代表通过电话、信件、口头通知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高效的“联网”。 7月24日上午我们才到渣江镇盐田责任区,中午时分,就有来自全县各乡镇的数十名上访代表云集渣江镇反映情况,包括最偏远地区的代表都有出席。
为使维护农民权利的工作能长期、规范地开展下去,今年以来衡阳县上访代表们积极联络,筹备成立“农民维权协会”,并已向地方政府打了报告,但一直未获批准。而农民自己的筹建工作却没有停止,长安乡甚至已起草了“维权协会章程”,详细规定了相关权利、义务和规则等。农民成立维权协会、并使其合法化的决心非常大、热情非常高、要求非常迫切、准备非常充分!
所以,衡阳农民自主维权的特殊性和可提倡的地方并不在于农民所具有的反抗精神和维权勇气,而在于他们懂得理解和依据中央政策,尽量在法律框架内集体抗争,把这种合法维权活动进一步组织化制度化—在某种程度上,这恰是政治改革中“小岗村”式的新事物,是农民维权运动的新发展,更是中国农村的新希望!
三农问题:
重在基层、根在制度
平心而论,无论是对财政困难的乡镇政府,还是经济上面临破产的农民来说,都是目前乡村治理模式的受害者,许多乡镇干部也是拿着微薄的工资在为农民服务。但目前许多地方,基层政府与农民之间关系紧张,成为当前农村问题又一焦点,并潜藏着不可预测的政治风险。二者关系的处理,就需要基层政府和普通农民以外的调节力量。
这种力量以前是单方面地来自于上级政府,它对于乡镇政府拥有绝对权威;但另一方面,可影响农民行为的“民间权威体”却一直缺位,所以农民抗争行为有时会出现非理性的爆发。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当下中国农村群体性事件有增无已,并越来越多地指向基层政府。
有政治学者认为,对于有组织的抗争,最好的处理方式不是压制,而是替代。通过维权协会和农民代表的工作,使得农民对基层政权的不满可以寻求法律和理性的渠道加以解决,不至于失控。
采访中,我们注意到,维权代表以其为农民办事的实干精神和感人的自我牺牲品质,赢得不少农民的支持。这些代表无一例外地都曾劝阻农民不要“感情冲动”,要在法律规定下行事。这个层面的工作是政府难以做到的,却是农民组织的题中应有之意:如果维权组织与有关部门的对话最终成为一种机制,则农民权利保障问题最终也就获得了常规性的解决之道,从而杜绝农民集体抗争所带来的不确定的风险。
据记者所知,近几年,衡阳县在农民维权过程中再没发生群体性的恶性事件,农民代表相约不参与违法行为,如有违反,个人承担责任。
从更广阔的视野看来,农民成立维权组织,是世界范围内大多数国家农民自我保护的选择,并不是新鲜事。历史和现实都可以证明,农会并不必然是“革命组织”,在更多的国家和更多的时间,它是社会利益整合组织和维护秩序组织,关键看国家如何引导。
此外,面对乡村社会日益激化的基层矛盾,面对农民有增无已的维权要求,我们必须承认:这些问题客观上源自整个社会的结构性缺陷—如果一个社会的法律系统能正常发挥作用,本不需农民在行政系统内如此艰辛地上访;如果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真正是由农民做主,也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干群矛盾;如果农民有其他渠道可以保护自身权益,也就不会走上前景丝毫也不能确定的集体抗争之路。所以从道义层面来看,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禁止和打击这种维权行为,毕竟,中国的农民已经为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牺牲得太多太多了,现在他们宣称要维护的,不过是自己起码应有的权益。
长期以来,有种流行观念,总以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只能仰赖高层的决心、只能诉诸知识阶层的良心。但是,我们看到,这些“氓之蚩蚩”也在努力自己发言,并通过合法途径争得自己的权益。这其实是真正可喜的事情:因为国家的进步,正是以其公民素质的提升为最醒目的标志—这也是衡阳之行给笔者二人最大的启示。(本刊特约记者 唐 昊 陈壁生 发自湖南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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