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里每每在观众晚餐时播出痔疮、脚气、卫生巾等广告的现象,将从明年元旦起终止。不久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电视的广告播放作出了诸多规范。对此,沪上电视频道有何反应?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新闻传媒集团研究室鲍晓群博士认为,主管部门对广告播放的管理早就有过,现在给予重申并明文规定,确实给电视剧和相关频道的经营带来了新课题。他说,既是合民心顺民意的“良法”,就要强化执行。此外,现在圈内已有一些应对办法也值得关注。比如广告不能在剧中插入,就有可能在片头片尾做文章;甚至以后也会像国外一样出现15分钟一集的电视剧;有些卫视已采用屏幕“贴牌”来做广告,以及用滚动字幕做广告等等新应对方式。 新闻传媒集团节目营销中心负责人乔建华认为,电视台执行“暂行办法”对广告播出限时限量后,电视广告可能会提价,而广告又会根据不同媒体的投放价格作出新选择。如何达到新的平衡还有待观察。另外,电视剧播出可能会提前,如上视电视剧频道19:30开始播电视剧,以后就有可能再提前。 文广局广电处处长金希章说,“暂行办法”颁布得及时,体现了“三贴近”的精神。与前几年的规定相比,此次的规定级别高,内容全,更具操作性。“暂行办法”对违规者将实施严厉惩处,从黄牌警告一直到吊销节目传送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欢迎广大观众一起监督管理。此外,这个办法也考虑到频道的实际情况,广告播放总量较之过去的规定有相应的扩容,这对进一步繁荣屏幕具有积极的意义。 此外,暂行办法还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酒类广告的播出。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