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昨透露购车收取牌照费等措施还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本报讯(记者高杉)昨天下午,在市交通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小明透露:本市停车收费标准将要调整,特别是中心地区、交通拥堵地区的占路停车收费价格,将改变目前“整体偏低”的局面,以解决停车收费“倒置”的问题,调整局部地区的交通流量。
刘小明认为,目前本市停车收费存在“倒置”问题,如占路停车和路外停车收费倒置,占用道路的路边停车收费和停车楼、停车场收费一样,甚至更便宜;局部拥堵地区的停车位供给与收费标准倒置,一些城市中心地区,里面车位紧张,进入到这些地区的道路交通也比较拥堵,但这些地区里面的停车收费很低,这使得更多的车辆进入这类地区。
刘小明副主任介绍:对占路停车和路外停车,应该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占路停车都是临时性质的,不允许长时间占用。收费方式有计时收费,每小时收取相同的费用;一些重点地区是累加收费,即第一个小时收一笔费用,第二个小时则加倍;还有一些停车位或道路资源更加紧张的地区,限时停车,如停放两个小时以后必须离开。而路外停车则按停车时间收费。计时单位一般是1小时,低的是半小时,但估计不会以10分钟、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
他表示,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就是要使停车收费更加合理,用停车收费的方式,来有效地调节交通流。同时,停车收费调整也有利于停车设施市场化运作,创造有利于停车设施发展的环境。与上海、南京、广州等大城市相比,北京的停车收费偏低,而且低不少。所以,本市绝大部分地区停车收费价格都会调整,调整的幅度参照上海、南京、广州等城市的标准。记者查阅有关资料得知,在上海,A类地区,也就是市中心等重点地区,停车费是每小时10元,B类地区是每小时5元。
关于何时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刘小明副主任没有透露,他表示,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研究,实施之前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刘小明指出: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北京目前交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这几年机动车增加,使停车问题突出。停车管理,是有效调节城市交通流,使局部交通问题得以改善的一个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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