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来说,影响新闻判断的因素,不仅仅是“职业”的,也是政治的、社会的;不仅仅由媒体的国际地位所决定,也由国家的国际地位所决定。我们开放的中国,进入了一个“国际的社会”,不仅媒体有了“国际的视野”,受众都有了“国际的需求”(比如对足球的“德甲”、“西甲”、“英超”的关切,甚至超过本国的联赛),这样的“全球化标准”所导致的新闻价值判断的偏移,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我们的问题不在这里,我们的问题在于“社区”的压力不够,“社区”的参与不够,不同于“全球化”的需求和压力,不能够反映出来,对媒体政策和新闻标准形成约束。现在是,中国的电视媒体通过“议程设置”,给中国的观众设置关注热点和新闻标准;而西方的新闻媒体又通过“媒体间的议程设置”给中国的电视媒体设置热点的新闻标准——都是“单向”的。而被“设置”了的受众,又向媒体提出表面上是“自主”的,而且上是“他主”的信息需求。而受众和媒体本来应该提出的是:“什么是我们的事?”
我看,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媒体来说,先不要谈什么国际传播的平衡;而是要增强我们“自己的平衡”。社会公众通过多种形式对媒体的参与,就是这种平衡的力量。而这正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0年《多种声音,一个世界——朝向更公正、更有效的世界情报和交流的新秩序》这一文献提出的要求。如果没有参与,人民就没有提出“什么是我们的事”、“请报道我们的事”这种要求的表达能力了--甚至失去这种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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