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32期《财富时报》上刊登的《拍卖“庄家”自曝黑幕》一文,指名道姓地点出嘉德拍卖公司有违规操作行为。该文引起嘉德拍卖公司的强烈不满。昨天上午,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起诉《财富时报》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东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4月14日至4月20日的第32期《财富时报》头版上发表了该报记者的署名文章《拍卖“庄家”自曝黑幕》。文中写道,现为某拍卖公司董事的戴某认为,曾在2002年以2534万元人民币成交、创下中国书画在全球拍卖市场上最高记录的《写生珍禽图》(宋徽宗作品),进行这次艺术品拍卖的公司———嘉德拍卖行的一系列违规操作,让深谙此中真味的业内拍卖“老手”都为之摇头。他说,“目前拍卖存在着一系列的违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但这次拍卖却全出现了”。 嘉德公司在起诉书中称,《拍卖“庄家”自曝黑幕》一文发表后,嘉德公司曾向文中提到的戴某核实情况,戴某表示自己从未接受过《财富时报》记者的采访,更没有陈述过文章所载的内容。因此文章毫无根据地指责原告“自己买东西自己拍”,使原告的名誉和商业信誉受到严重侵害因此提出赔偿要求。 昨天上午的庭审中,第一被告认为文章报道的内容经向戴某证实是事实,被告是履行新闻媒体的正当职责,没有损害原告的权益。二被告同时还认为,原告起诉第二被告毫无道理,因为它只是《财富时报》在山东地区的发行方,有关《财富时报》的民事责任应由主办单位承担。由于双方对诉讼主体资格存在较大分歧,该案昨天未作进一步审理。(文/程婕 曹英)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