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大连拍摄的电影《疑神疑鬼》剧组人员将探班记者殴打致伤,这是记者昨天获知的消息。据了解,大连某报摄影记者在探班期间被剧组人员认定偷拍了该剧女主演大S的照片,在双方争执之下一个记者的包被抢,眼镜被打飞,另一记者也满脸是血,鼻梁骨被打断,眼镜也被打碎……这是前不久电影《2046》剧组刚刚冒出了采访木村拓哉期间记者遭到殴打事件后,娱乐记者再次蒙难。该事件已惊动了大连警方,涉案人员现正接受调查。很长时间以来,娱乐记者被打,已经不是娱乐报道中的新闻。
对此现象,人大新闻系硕士研究生章贤辉认为,从新闻理论上来讲,记者的权利来自于公众的知情权,公众人物必须适应公众关注,因为他们享用了更多的公众资源,就得承担相应的代价。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一定要尊重被采访人的隐私权,而在这个领域往往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想彻底避免这种事件的发生,就目前的法律环境,只能依靠自律和双方协商。
一位从事娱乐报道5年的记者谈到此事时有些激动:“记者去偷偷拍也好,暗访也好,都是相当敬业的表现。本来这种事情可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如果仅从打人事实上看,记者算做侵害隐私的话,那只是小过分,剧组一方就是大过分了。”
律师界人士则认为:目前中国法律没有禁止偷拍,而且偷拍还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当然偷拍要以合法为目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与被采访一方发生冲突,记者首先是站在工作的角度上,没有不纯目的。那么需要注意的是,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记者也应该学会从证据角度上保护自己。据了解,涉及媒体的官司,往往以媒体败诉告终。这都是因为证据不足所致。
链 接
●木村拓哉在拍摄电影《2046》时,有记者前往探班。虽然主角笑容可掬,但工作人员却如临大敌。先是拿起黑布阻挡记者拍照,后又用数辆车停靠在人行道上禁止外人通行,以防止最新造型曝光。更有工作人员使用相当恶劣的态度对待,不分男女,只要见到记者就推搡,加以脚踢,甚至将记者推向马路,险些酿成交通事故。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采访毛宁被刺伤一事,在朝阳医院被毛宁公司的一女子打了耳光,并强行夺走摄影记者的相机,将胶卷曝光。
●湖南电视台影视频道记者,在参加中国影协组织的金鸡百花港台影片展映采访活动中,受到现场警察的无礼推搡,他们过激的动作导致记者左手无名指受伤。
●香港某周刊记者,因采访到周星驰“发花”事件而大出风头,而后便突然被人重重打了一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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