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 张建高)采访河南省登封市昌达煤矿透水事故的新华社记者被殴打致伤事件令人震惊。此事的处理已告一段落,但它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却无法就此画上句号。
新华社记者到事故现场采访,是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了采访程序的。在这种情况下,登封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竟然还“下令”抢夺记者的相机、销毁摄影资料。把保一方平安的重任交给这样的人,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怎能得到实现、发展和维护?
这起事件的责任人中,还包括登封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这么多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在现场的近10名民警,或冷眼旁观打人行为,或直接参与销毁记者摄影资料,其行为不仅是严重失职,而且有失做人的道德水准。他们的表现,说明他们怕记者“揭短”,怕“家丑”外扬后自己身为“有关领导”,落下个执行中央政策不力、治理无方的坏名声,脸上不光彩,政绩受影响。近几年被媒体揭露出来的生产事故中,不少都存在瞒报事实真相,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题。记者在采访这类突发事件时,有时面临“糖衣炮弹”或威胁恐吓、强行驱逐乃至暴力阻挠。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对非法开矿,既有政策禁令,又有法律法规约束,不少地方却依然存在、不断出现非法开矿现象。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则和上级检查组“捉迷藏”,千方百计使非法矿蒙混过关,继续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是认真吸取教训,不思改进工作、避免事故之策,而是欺上瞒下,制造“平安无事”的假象。正是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明里暗里对抗中央政策的行为,导致近些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每年发生各类生产事故100万起左右,死亡13万人以上,经济损失超过4000亿元。
新闻单位对一些重特大生产事故进行舆论监督,自然会让事故发生地的一些领导干部如芒刺背。但是必须看到,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党务政务行为会越来越多地置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下,这是大势所趋。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所应做的就是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尽量避免发生问题和事故,而不是在事发后设法掩盖,甚至牺牲党和人民的利益来换取个人政绩,沽名钓誉。发生在登封市的暴力阻挠记者履行职责事件不能重演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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