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坚决铲除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作风,四川省委宣传部及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和新闻工作者协会日前作出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
《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明确提出了制止有偿新闻的"六条禁令":一、严禁新闻工作者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违者没收其违规收入,并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3年内新闻单位不得聘用;二、严禁新闻工作者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借用或试用车辆、住房、家用电器、通讯工具等物品,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3年内新闻单位不得聘用。三、严禁新闻工作者采取"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要挟采访报道对象,或以不"曝光"向采访对象索要钱物,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3年内新闻单位不得聘用。四、严禁新闻工作者为谋取个人私利,利用采访和发表新闻报道拉赞助,或以新闻报道(如专访、报告文学、记者观察、读者来信、新闻调查等)的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3年内新闻单位不得聘用。五、严禁新闻单位向新闻采编部门下达经营创收任务,违者对单位负责人予以纪律处分。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7月14日下午,四川省委宣传部主持召开了全省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新闻系统要集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和不良广告,努力维护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新闻宣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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