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西城区法院获悉,《恰同学少年》的导演赵燕国彰因认为该片在国内被包装成三级片,盛怒之下将该片在国内的发行商和销售商起诉至法院。日前,该案已从朝阳区法院转到西城区法院,由西城区法院审理。
事件回放
“三级设计”包装艺术片
《恰同学少年》是一部文艺电影,是赵燕国彰的导演处女作。于2002年3月拍摄完成,影片反映了一群年轻的艺术工作者对事业的执著追求以及各自对爱情、友情不同的理解与看法。2002年11月,《恰同学少年》在瑞典举办的13届斯德哥尔摩国际电影节上,夺得最佳观赏电影奖。 去年6月,制片人将该片在国内的发行权授权给北京春秋院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赵燕国彰说,去年7月,他们发现该片的DVD封面上赫然印上了“情欲电影,封禁三年,中国第六代导演激情演绎”等字样,封面是一对裸体男女在激吻,封底则是一全身赤裸女子盘腿而坐。封底上关于这部影片的简介除了人名与片中人物一样外,内容已经基本与情节无关。 该DVD是由北京春秋院线提供版权,贵州东方音像出版社和广东广轩文化传播公司共同发行的。
赵燕国彰说,他将包括商场在内的四家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发行变味包装的《恰同学少年》,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发行观点
“三级”包装已成市场惯例
对于《恰同学少年》的包装方式,发行方申辩说,他们并没有违反合同,“如今要想将一个产品推向市场,做一些煽情的卖点也是迫不得已的。”据一位发行商透露,对艺术片采用三级片式的包装已成圈内惯例,这也是市场需要,投其所好,是为了激起人们购买的欲望。还有人认为,正是这样的包装才让更多的人看到了这部影片,否则这种小制作的艺术影片就只能永远归于沉寂了。(记者 赵中鹏)
包装文艺片
“色情”一条路?
据了解,其实像赵燕国彰一样遭遇尴尬的导演和演员并非只有他一个。在获奖影片《美丽的大脚》上映期间,一些电影院为了炒作,制造卖点,在电影海报上赫然印上“倪萍煽情、孙海英激情,两人偷情”的字样。
艺术片走向大众是不是只能靠“色情”、“少儿不宜”作卖点?业内人士认为,发行商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来宣传,但是国内现在还很缺乏专门的电影宣传策划人才,这也是不健康的炒作方式盛行的原因之一。
目前,对于在影片宣传中如何保护作者的著作权,相关法律还没有更细化的规定。在电影市场日趋活跃的今天,要想从根本上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约束来有效地规范市场。(记者 赵中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