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慎良
尊重百姓知情权,寻求市民协助,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重大突发案件及时公告
7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承诺今后将通过新闻媒体每周公布一次本市最新治安动态。7月22日,市公安局首次通过新闻媒体播报了最近一周的治安警情提示,该项制度实行一个月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记者就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采访了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张策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刘蔚。
问:治安警情的具体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答:内容主要是由市局办公室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对每周接报的刑事、治安类警情,进行综合动态分析后,分别从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突出警情及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等方面,对群众提出警示和相应的防范建议。通过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向新闻媒体发布,具有时效性强、警示作用明显、防范建议简单实用等特点,易于为群众所接受。
问:推出治安警情的意图和目标是什么?
答:这体现了公安机关执法观念的转变:即打击与防范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方面加大防范和打击犯罪宣传的力度,对犯罪分子实施精确打击,同时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和媒体舆论,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其目标就是民警越来越依法办事;公安机关越来越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安工作越来越得到群众最广泛的支持和理解。
问:治安警情制度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答:在内容上,就是要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越来越符合群众需要。比如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就推出了20条便民利民措施,以后这些内容会不断扩大。就形式而言,要不断采取群众欢迎的方式,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理解和接受。
问:如果再出现类似“打闷棍”的突发事件,警方是否迅速向社会通报?
答: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公安机关会在最短时间告知群众,我们已经这样做了,比如前段时间出现的“北大清华爆炸案”和“蓝极速网吧”等重大突发事件。这样做的目的,第一是充分尊重百姓的知情权;第二是增强警方的权威性,迅速稳定社会秩序;第三是希望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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