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首次进行捐赠表彰
记者从民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抗击“非典”社会捐赠款物达40.74亿元,民政部将开展首届全国“爱心捐助奖”评选表彰活动。
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介绍,我国“非典”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对防治工作十分关心和支持,一些企业、个人以及国外政府组织纷纷捐款捐物。据统计,全国共接受社会捐赠款物40.74亿元(捐款23.12亿元,物资折款17.62亿元),其中民政部门接收14.94亿元(捐款12.27亿元,物资折款2.67亿元);卫生部门接收14.73亿元(捐款5.16亿元,物资折款9.57亿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地方红十字会接收6.36亿元(捐款2.76亿元,物资折款3.6亿元);中华慈善总会和地方慈善总会(协会)接收1.96亿元(捐款0.78亿元,物资折款1.18亿元);其他指定机构接收2.75亿元(捐款2.15亿元,物资折款0.6亿元)。卫生部、上海、北京、河北、内蒙古、广东、山东、山西、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接收捐款超过了1亿元。截至目前,全国共分配社会捐赠款物32.45亿元(捐款15.7亿元,物资折款16.75亿元)。对剩余的捐赠款物,各地、各部门将根据“非典”防治工作的需要尽快做出安排,除直接用于防止“非典”外,还将用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完善农村卫生体系和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
杨部长介绍,这次“非典”社会捐赠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社会各方踊跃捐款捐物,有力的支持了“非典”防治工作。据统计,40.74亿元捐赠款物中,内地企业、个人捐赠27.44亿元,占67.3%;党政机关及事业、社团组织捐赠6.1亿元,占15%,港澳台地区捐赠1.57亿元,占3.9%;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捐赠2.36亿元,占5.8%;国外企业、个人、民间组织捐赠2.15亿元,占5.3%;其他捐赠1.12亿元,占2.7%。
二是渠道明确,接收捐赠工作规范、有序。此次捐赠多数地区由民政、卫生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协会)负责接收,并公布了捐赠账号和咨询电话。各地坚持自愿原则,不组织劝捐、募捐活动,不采取行政手段动员捐赠,不搞指标和摊派,严格按原则和政策操作,使捐赠活动规范、有序。
三是捐赠款物的管理、发放比较严格、及时,效果好。对每笔捐赠款物均登记造册、及时入账,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在分配过程中,各地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统筹兼顾的原则,特事特办,加快工作节奏,提高效率,确保捐赠款物及时发放到抗击“非典”一线。各地在分配捐赠款物时,重点向医疗单位、一线医护人员倾斜,向疫情较重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城乡困难群众倾斜,使捐赠款物真正发挥了作用。
四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捐赠工作透明度。各地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捐赠情况,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不仅捐赠者放心,受益者满意,也激发了社会各界的捐赠热情。
五是政策优惠,措施到位。为鼓励企业、个人捐赠,国家出台了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允许捐赠人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境外捐赠的物资,国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邮政总局对抗击“非典”捐款免收各种费用。财政、海关、商检、银行、交通、民航、铁路、审计、监察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对捐赠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六是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确保了捐赠工作的顺利进行。许多地区专门成立了防治“非典”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应急工作预案。
据介绍,为褒扬长期以来一直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捐助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民政部正在开展全国首届“爱心捐助奖”评选表彰活动。首届评选将产生200个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并将获得民政部颁发的“爱心捐助奖”。
为配合表彰活动,民政部将举办一台“爱心捐助奖”文艺晚会。晚会以弘扬主旋律,倡导公益捐助为主题,歌颂无私奉献精神,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奉献爱心。晚会由《公益时报》社承办,邀请全国著名文艺团体和知名演员参加,中央电视台录播,预计10月底与广大观众见面。
(民政部提供,200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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