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黄院长你也研究国外的广告管理规定,你对国外管理有什么可以推荐的呢? 黄升民:广告播放是一个行业自律,市场行为。当然也要有政府的引导,因为本身广告是商业的行为,比如报纸办多少广告,电视播放多少广告,是商业行为,一般政府不能说三道四。但可以提倡、引导就会有一定政策诱导性的东西,但最重要是行业的自律。一个媒体广告太多,超过了节目长度或者观众的忍耐限度就会破坏市场,这里面就会提出一些限制。因为它是一个资源,作为投放广告和经营广告的人希望尽可能扩大他的版面和时间,但看广告的人不是因为看广告而看广告,他忍耐一段时间之后会有一个极限,这个极限划在哪里?同样的国家不同的台都有不同的标准。本身他是国家的单位可以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同时又靠广告来经营,一般来讲都是依靠政府的主导提出管理,工商局,另外还有部门,比如广电针对广电。因为电视媒体是大家一直关注的媒体,80年代讨论的很尖锐,到底能不能放广告,当时有观众说不要广告,电视台说不要广告可以,我们就没有收入了,有好的节目就看不到了,你要看好节目看广告,还是不看好节目也不看广告呢?大多数观众说可以忍受广告,看好节目。当时国家有一个规定不允许插断放广告,这在全世界都是非常独特的。但我们国家是公共媒体,允许经营但毕竟不是商业机构,所以不允许打断广告。实际上在国外15分钟一插很正常,所以参加研讨会大家都非常的奇怪。但到90年代商业操作逐渐突破了这个底线,节目做15分钟就有广告,还有一些台突破底线插播广告,这次是一个折中,允许你插广告,但不允许你在黄金时间插广告。这对于很多的省台和地方台会受一定的冲击,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在去年做了一个电视市场报告已经说了数字,电视台创收70%是靠电视剧。台和台的竞争,比如地方台和中央台竞争,主要武器就是电视剧。特别是好的黄金时段连续播放的电视剧收视率非常的高,这时候插广告是非常好的,但禁止黄金时间插广告会对他们产生很大的冲击,因为最能够吸引广告投放商投放广告经营的位置就是黄金时间,这就是我们照顾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冲突,两方面有退让,一方面在其他时间允许插广告,一方面不允许在黄金时间插广告。业内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好,一种是不好,影响很大。这里面的好坏之分的确很难判断,因为播放广告是一个商业行为,这里面一旦政策的实施一部分人利益就会受损,他们就会说不好。但看电视的老百姓不愿意受广告干扰,他会说好。所以有些政府的主管说这挺好,老百姓都说好。但我认为对一个事情要有具体的分析,一部分照顾大部分人利益,另一部分就是商业利益要不要照顾,因为电视没有国家的投资,完全是靠广告,这政策对他经济上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如果执行不好会形同虚设。 主持人:咱们国家电视广告一直以矛盾的形式发展,像黄院长说的外国是商业行为,很容易形成商业默契,但我们中国经营体制上还是政府主办靠市场经营的行为,比如在一个小的县城,国民生产总值特别低养不活电视台,但他有一个电视台,他想谋取利益最大化就会出现问题。 黄升民:这一块现象的确像你说的是有,但也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中国的电视发展起来太复杂,不是靠国家拨款,而是靠自力更生发展到今天的。就是80年代的“四级”半台,这是最早的。一些地县经营比较好,现在虽然级别很低但依然需要有媒体传播信息。但也看到一些地县非常的困难,连工资都开不出来,所以对中国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地方能够经营和发展,就应该允许。有些地方不能够经营就应该收编。但要有一点必须看到,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广电今天的发展。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