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6月17日电(记者 屈明光 浦琼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16日宣布:今后,云南省各级法院将从6个方面为新闻记者提供司法保护,同时还将为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开设“绿色通道”。 这6项司法保护是:记者在采访中遇到围攻、殴打、伤及人身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对违法者依法惩处,坚决为记者提供司法保护;对那些存在问题而又不正视问题,反而阻挠记者采访,侵害记者采访权的,人民法院应对记者的权益予以司法保护;对新闻单位和记者的一切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保护;新闻单位和被批评者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应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的基础上,尽量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依法保护新闻单位的名誉权;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被诬告、陷害、攻击的,人民法院应坚决维护记者的正当权益;记者对法院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的采访,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尽量提供方便和保护,不应阻挠记者的正常采访。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说,新闻媒体作为反映人民群众意志和呼声的通道和窗口,在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大的影响力和重要的监督职能。全省各级法院将一如既往地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欢迎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合法、负责地对法院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宣传。 赵仕杰还提出,为了更好发挥人民司法与舆论监督的整体合力,云南各级法院将为新闻单位对司法机关舆论监督开设一条“绿色通道”,记者可以通过情况反映、内部反映、建议书等形式,向法院反映存在的问题,由法院在限定时间内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记者。(完)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