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菊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意义重大,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促进广大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增强服务“三农”功能,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黄菊指出,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断改进信贷服务,增加支农投入,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黄菊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意义重大。农村信用社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要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需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必要性;从促进农村信用社自身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角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紧迫性。 黄菊强调,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总体要求,试点工作必须牢牢抓住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两个重点,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牢牢把握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黄菊指出,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同时由国家监管机构实施监管,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依法管理,并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施宏观的、间接的管理。国家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黄菊要求,农村信用社要认真总结各地在支农服务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投向,支持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根据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黄菊要求各试点省(市)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试点省(市)政府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期间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不误农时地做好各项支农服务工作。要加强学习和调查,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今后在全国推开奠定良好基础。 黄菊最后说,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试点工作十分重要,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中央的政策和部署落实好,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更好地为农民、农业和农村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参加试点的8个省(市)人民政府分管省(市)长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