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淑萍说:广大网民朋友们、各位嘉宾朋友们,大家好由中图读者俱乐部和搜狐举办的第二期出版业系列论坛现在开始,本期主题是网络版权的保护,今天的嘉宾有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代理部负责任张洪波先生,搜狐星空主编赵牧,听书网总经理史争印,中国图书商报法律顾问,未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日益繁荣的网络作品给图书出版选题注入了新的活力,网络图书的出版和传播过程有很多问题,网络传播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在网络时代如何进行保护,今天各位嘉宾将就有关网络著作版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进行讨论,欢迎网民朋友与嘉宾朋友进行在线论坛。下面欢迎各位嘉宾一边做自我介绍,一边开始今天的论坛。 网络著作版权保护的法律基础 于永超说:我是中国图书商报的法律顾问,未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永超,今天非常高兴参加这样一期关于网络著作权的论坛,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活动,首先网络的兴起给我们文化领域带来了新的生机,很多作者可以非常自由地在网上发表自己的作品,活跃了网络生活,也活跃了社会文化生活。 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新的问题,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复制快,所以造成现在作品被大量地侵权,在以前的侵权主要是在传统媒体作品被网络侵权,在新的著作权法修改之前,大家讨论的就是传统媒体到网络上使用之后是不是侵权,侵权怎么办,新的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作者对作品是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网络去传播,这是法律规定作者非常典型的一个制作权的方面。 在这之后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大家知道作者是有网络著作权的,有了之后更多人在使用网络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个传统侵权网络媒体的情况。很多人在网络上看到很多经典的作品出现,把这些作品拿出来编辑成图书,还有网络经常出现的FLASH作品,这也是作者经过精心创意加工放到网络上去的,还有图片作品,这样一系列的情况都出现了。引起了广大网络写手关于自己权力非常清晰的认识,都在不断呼吁加强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这是一些现状。 从我个人角度和我们经常代理网络著作权纠纷角度来看,这里面出现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大家都知道网络作品是有著作权的,接下来著作权怎么保护的问题,实际上在2000年的时候,在新的著作权法出台之前最高院出了一个司法解释,关于网络作品是不是有著作权,网络作品著作权怎么保护的问题,在这里面提到一个比较典型的,在网络上传播网络著作权是不是要经过事先许可的问题。 在修改之前的著作权法当中关于作品的使用只有报刊作品如果被其他报刊转载或者是引用的话可以不经作者同意可以转载,但是必须向作者支付稿费,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在2000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当中就强调已经在报刊和网上登的作品,其他网络要传播的话可以不经过同意在网上传播,但是要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能侵犯作者其他权益。就是说不能把这个作品进行修改,不能破坏作品的完整性,还有就是不能影响作品其他方面的一些权力。这是指文字作品。 其他像FLASH、音乐作品、声像作品还有MP3是不允许随便传播的。所以在最高院司法解释有了一个新的突破。但是在2001年新的著作权法出台之后我发现没有这一点,所以在立法和司法解释有一些问题要处理一下。 在2001年的时候新的著作权法进行了新的修改,我有权力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的作品,另一个立法是2002年著作权法的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的实施条例,三部有代表性的文件对网络传播是有非常大的支持的,非常有意义的三个文件。文件是有了我们通过这个法律文件来保护自己的基础也就有了。但是这里面还有操作上的障碍。一个非常大的障碍就是如何证明我是网络著作权的著作权人,我是作者本人,如何来鉴定,这是最大的问题。 一部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出去之后我怎么证明我是作者本人,因为你认为你的作品被别人侵犯了首先要证明自己就是作者,但是网络有一个虚拟性,这个空间是很有意思、很复杂的。作者到网上去可以虚拟任何名字登录网站发表我的作品,如果我的作品被别人侵犯了以后我怎么证明我是作者呢?我说我是于律师,在网上发表的可能就是TONY,但是我怎么证明TONY就是于律师?这就比较困难了。 第二个比较大的障碍就是要证明著作权属,就是证明网上发表的作品是我的作品。这又是一个非常大的困难。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被作者创作出来,作者就享有了著作权,还有一个规定是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就是作品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相反的规定的话。可是在网上传播第一快,作品一旦在网上发表无数网站都可以复制这个作品,第二面广,很多网站都可以用,怎么证明这个作品是我的,这是非常大的一个障碍、困难。 第三个困难要证明这个侵权作品确实出现在某个网站的某个网页上,这个作品侵犯的内容是什么,这也是非常大的障碍。当然在最高院司法解释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实际操作还是有很大的问题。我们要谈的是网络写手的作品被拿出来进行纸质传媒结集出版,也同样存在一个问题怎么证明网络作品是我作者本人创作的,这是比较大的障碍。 另外就是我怎么能够证明这个作品就是我作者本人的作品,我想这两个障碍在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题当中是特别主要的话题,我们接下来可能还会具体讨论这些方式、方法的问题。要特别提示的是,我觉得今天这个活动特别有意义,要感谢搜狐网,感谢栗总代表的中图读者俱乐部的搞这个活动,使我们有机会在这里讨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更有利与保护网络写手的权力,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接下来我们会更具体地讨论更细的问题。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