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郭励弘
《商务周刊》:您如何看待今年中国的投资高速增长现象?
郭励弘:投资高速增长下的物理内容和经济内容其实是分开的。只要出现投资热潮,各地都会出现大量建筑落成和设备投产的现象,但这只是简单的物理上的增量,地方经济可能并没有得到实际增长,而且往往造成银行的商业坏账。所有的风险最终将转嫁到老百姓头上,由此产生很多社会问题。
《商务周刊》:据您所知,各个地方的投资状况如何?
郭励弘:上世纪80年代,各地方的投资主要还是面向工业和商业。从1998年开始,中央和地方都开始搞基础设施,各地方政府还大量上马所谓的“形象工程”。现在大家都看重GDP增长。地方政府干预不了消费,只能通过拉动投资提高GDP。很少有地方政府有一个连续的规划,都是谁干谁制定规划,新一届政府上任后,把能凸现自己业绩和前任业绩的项目划分开,前任制定的规划因此不能延续下去。上项目时地方政府一般都不太进行科学论证,出现了很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情况。比如原计委投资司抽样调查的结果就显示,“八五”期间,山东重点工程95%不能还贷,这还是经济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全国其他地方的政府投资状况完全可以想见。
《商务周刊》:那么地方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哪里?
郭励弘:我们国家实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并规定了不同行业的资本金率。出资者必须使用自有资金,按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作为资本金投入。但实际过程中,一些地方根本没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办事。包括大型基础建设在内的任何一个项目主要还是靠银行贷款。按规矩,项目向银行贷款是不允许政府担保的。但是通过各种变通的办法,这些贷款实际上还是政府担保。
《商务周刊》:由此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郭励弘:一方面使银行坏账率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给国企造成更多坏账成本。现在银行5万亿的商业坏账主要都是政府造成的。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个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实际上都控制在基层政府的手中。整个金融系统的资源也都是由政府配置。迄今为止,各级政府的特权就在于哪怕100个企业都不能清偿债务,也不妨再开办第101个企业。不管是中央的企业还是地方的企业,他们都可以不考虑还贷问题。
对于银行而言,这些贷款即使最后出现坏账,也不会像给民营企业贷款那样有受贿的嫌疑。但是,项目投资的风险也都往银行集中。尽管贷款额扩大后,短期内坏账占总资产的比例减少,但这些贷款最后还是会变成坏账。银行总结出来的幽默语言叫做“我们在为改革垫付成本”,实际上是为不改革垫付成本。这些坏账一直累积下来,近些年还愈演愈烈,现在中国的金融情况已经很危险。中国如果发生金融危机,决不是像东南亚金融危机那样是由于索罗斯之类的金融大鳄炒作的结果或者其他原因,肯定是政府投资失败的积累。
《商务周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郭励弘:根源是没有建立起政府投资的责任制,没有存在一个体制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大量的政府投资是以新建方式来组织的,尽管做出了一些形式上的改变,但不脱“基本建设”体制的旧巢,实际上仍然是行政部门直接决策投资,因而处于无人具体负责的状态。针对这种无人负责状况加强行政权力的控制,又造成了对投资决策的多方干预。这种干预随意性大,透明度低,审批手续繁杂。与此同时还有不少未经任何可行性分析、由行政领导直接决策的“首长工程”。几十亿的工程一拍就是一个,造成的全是坏账。这套办法不但不能实现控制总量和优化结构的目的,还模糊了投资责任,侵害了企业决策自主权,将风险集中于国家,陷入了“越审越乱,越乱越要审”的恶性循环。
现在关于投资的法律也一塌糊涂。仅就投资体制而言,文件内容和实际措施可分为以下三类:1.方向正确而实际不到位;2.以建筑业改革混充投资改革;3.方向本身有误。中国不缺少象宪法、民法一类的法律,但经济领域的法律的中国特色十分明显。按照规定,5000万以上项目需要中央审批,2亿元以上的项目需要国务院审批。国家也有文件限制项目的投资领域。但实际执行结果不尽如人意。另外,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根本就没有。(记者/宁南、张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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