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 袁贵仁 二OO三年九月十四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瑰丽的金城兰州隆重举行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开幕式。本届推普周的宣传活动从今天起到9月20日将在兰州、南宁、武汉、汕头4个重点城市以及全国各地展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一项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一向十分重视。1956年中央成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将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7年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同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了2010年以前在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的目标;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从此走上法治轨道,行政推进的力度不断加强。 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从东南到西北,从沿海到边疆,从城市到农村,人员流动、商品流通和信息传递愈益频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深入,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培养高素质创造型人才,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所有这些都对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提出了迫切要求。事实证明,推广普通话,提高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符合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实现2010年全社会初步普及普通话的目标。 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是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之一。从1998年以来,连续5届的推普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本届推普周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大力推广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这一主题,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河西走廊和兰州重镇自古以来就是中原通西域的交通要道, 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为兰州市、为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宽广的 舞台。做好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西部开发、开放和加速发展的客观需要。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兰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在党政机关、学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带动起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热潮,这次又为开展第六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我谨代表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代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兰州市委、市政府,向甘肃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我们相信,以这次隆重热烈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甘肃省和兰州市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促进地方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两干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实现了“书同文”,统一的文字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和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做出了贡献,在辉煌灿烂的新世纪,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伟大进程中,我们也一定能够完成“语同音”这一历史任务,让中华民族的共同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