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像我这样原本一天要浏览十多份报纸的“报虫”来说了,过年实在是一件无聊的事,好多熟悉的报纸在这几天没了影,勉强支撑的也是大大的缩水。其实不但过年有没报看的尴尬,“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同样也有这样的无奈。 为啥没报看?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报纸也放了假。那么是不是这几天没有新闻?绝对不是的,“倒萨”到了关键时刻,美国的“哥伦比亚”号解体了,这些都是一些令人注目的重要新闻;就从国内来说,各地人民欢庆节日的喜庆气氛,春运期间的大小事故,同样也是牵动人心的新闻,素材应该说比平时更为丰富。惟一的理由是报纸的记者编辑还有印刷发行的工人都放假了。 媒体从业人员该不该休息,当然不是个问题。但同样的,电视台、电台还是满打满算地在连轴转。所以,放假休息的理由已经不能成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没有把读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这几天内报纸缩水甚至停刊的行为已经侵害了读者的利益,特别是对那些订阅的读者来说更是如此。因为读者订阅报纸,交了款,就是与报社订立了合同,报纸在征订广告中的承诺就应该切实履行,否则就是违约。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报纸(至少我没看到、听到)为此承担过侵权的责任,既没有赔偿过读者的损失,也没有退还过读者的订报款,甚至连一声道歉都没有。一般的做法是出个启事,声明停刊几天,没有征求过读者(也是合同相对方)的意见,更没有征得读者的同意,有的甚至连个声明也不出,这样的做法实在不能让人接受。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报社的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轮流值班制,当然薪水要付足,就像电视电台一样,这是其一。其二,报社可以适当提前做些准备,如一些时效不强的副刊就可以提前编辑好,当然广告的份量要适当。其三,可以临时录用一些特约记者,以弥补报社力量的不足,也可采用一些征文等办法提高读者来稿的数量。至少,也应该像《中国青年报》一样,承诺在以后的时间内将少掉的版面补足。否则,就是侵权行为,总有一天会被读者告上法庭。 (网友:庾向荣) (摘自《人民网》)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