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展示涉嫌名誉侵权的文章 |
知名学术打假人士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因名誉侵权纠纷,近日将主办《探索与争鸣》杂志的法人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告上法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因案件涉及学术争鸣的道德底线,且是因反学术腐败和学术打假引起,吸引了不少媒体记者旁听。
起诉缘由:学术争鸣文章有大量侮辱语句
原告方舟子称,今年《探索与争鸣》杂志在其第三、四、五期上连续刊载署名“野鹤”的2万余字文章:《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二)——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和《(三)——为辩而辩的偏执狂》,文中出现了大量侮辱、诽谤自己名誉和人格的内容。如“假洋鬼子”、“造反派阴魂不散”、“洋奴气十足”、“江湖骗子”、“纠缠扭曲的无赖相”等。方舟子要求被告上海市社科联连续三期在《探索和争鸣》杂志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7000多元,精神赔偿10万元等。
方舟子:起诉也是“学术打假”
方舟子称:作为学术争鸣、学术批评,争鸣、批评的应该是学术问题 ,“我将‘学术打假’视为自己的使命,我也欢迎别人对自己的言论进行学术批评,但杂志的那3篇文章是打着‘学术争鸣’的幌子进行人身攻击,是‘伪学术文章’,这也正是我要‘打假’的对象。”
被告答辩:已尽到审读义务 未超越争鸣范畴
被告在答辩状中称,争议文章是由作者投稿而来,编辑部与作者取得过联系,进行了审读,文章主要是针对“方舟子现象”,即对有一些人以反学术腐败为名发表的大量言论进行质疑和批评。文章所批评的问题是真实的,引文也有合法的出处,模仿了方舟子惯用的笔法和文风。但没有侮辱原告人格的内容,没有超越“学术争鸣”范畴。
原告指出争议文章有几十处失实的地方,但“这种文字表现方式是文人惯用的笔法,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就已频频出现,充其量不过是文人相轻、互不服气”。
被告律师称原告的起诉有其他目的,不愿多谈。《探索与争鸣》杂志负责人则希望低调处理此事。
当日,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未进行调解就宣布休庭。据悉,法院将择期宣判。(记者 胡劲华)
声 音
何祚庥:不能搞人身攻击
中科院何祚庥院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在批伪科学的时候也没有称那些人为‘骗子’,‘谩骂不是战斗’,学术争鸣是观点的争鸣,不是对人的争鸣。”“方舟子反对学术腐败总的方向是对的,野鹤在文中称方是‘假反学术腐败分子’,这话的证据在哪里呢?”“不讲争鸣原则、借争鸣之口的谩骂也是一种学术腐败”。
邹承鲁:方舟子敢说应肯定
著名学者邹承鲁院士称,现在国内的学术腐败比较严重,应该有人出来说说话,方舟子敢说,这应该得到肯定。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称,此次诉讼也给搞学术批评的人敲了警钟,“学术争论中千万要注意学术观点和个人道德品质评价的区分,不要过分加进一些学术以外的东西。以免把单纯的学术问题变成法律问题”。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