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受不住失恋打击,大学班干部酒后盯上四旬妇》(9月30日《现代快报》)是我看到的一则新闻的标题——看到如此的“表达”,相信人人都可以看出其中“抑此扬彼”的“歧视”,仿佛男大学生只有追求同龄的人才正常,而追求对象一旦成为诸如“四旬妇”等其他人群就不正常了。
这就是我看到这则新闻后的第一反应——本能反应。当然,这并不是说笔者对该男生的行为表示认可和肯定,因为根据报道,该男生之所以和“四旬妇”发生关系,是因为他们之间龌龊不堪的“肉体交易”。(9月30日《现代快报》)我只是想说,透过这一标题,记者(媒体)的部分思想观念实在是值得怀疑和商榷。
其实,值得商榷的又何止是这一个标题?如果不说“左一个、右一个”这般密集的话,至少也是隔三差五地屡见不鲜。
暂且抛却“色情交易”这一新闻背景,单说“平等对待每一个人”这一理应恪守的“金科玉律”问题。试想,如果不是“‘大学班干部’与‘四旬妇’的身份差异明显”的观念在记者(媒体)的主观意识中存在,客观实践中又如何能够如此“淋漓地表现”呢?
实践证明,对于一件事,为了渲染其“新闻价值”,媒体是最习惯于“主观臆造”某种“新闻点”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越大,其“新闻价值”越大,比如“灰姑娘”和王子的爱情故事之所以吸引人,不正是因为他们“无限的”“门不当户不对”么?也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该“大学班干部”与“四旬妇”之间发生“肉体交易”和产生“爱情火花”,其效果是一样的,同样的差异性会给予记者(媒体)同样多的“新闻点”。
对于一件基于“人人平等”的原则之上理应接受的事实,记者(媒体)却执意坚持有“惊世骇俗”的必要,是不是等于说记者(媒体)心中缺乏“平等”的观念?至少是在实践中放弃了“平等”的底线吧?之所以如此,可能与我们长期以来的生活氛围有关,可媒体的责任不正在于对舆论的导向和引导么?西方有谚:“同吹一阵风,有的船向东,有的船向西。决定船的航向的,不是风,而是船本身。”航船如此,媒体亦然:“舵”在自己手中,“态度决定一切”。倘若一任随着“世风”跑,自己的责任与秉承又该如何坚持和发扬?
也正因此,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不仅是媒体从业人员的“意识觉悟”问题,而且是他们“职业道德”有失水准的问题。归根结底,这种“惯用伎俩”制作的是另一种“假新闻”:读者因为不良暗示而得到误导,当事人因为夸大事实而背负阴影,惟有记者因为工作量的完成而得到“金银”。
看过一则寓言,蝎子和青蛙的故事。蝎子不会游泳,有一天它因为要过河而去求青蛙。青蛙说,我不能背你,因为你会蛰我。蝎子说,不会的,那样我会被淹死。于是青蛙就背它过河,可到河中央的时候,青蛙的背突然疼痛难忍,便质问蝎子:你不是说好不蛰我的么?蝎子说:是的,我说过,可这是我的本性。众所周知,媒体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话语霸权”的,其“霸权”也因为公众的认可和支持而愈加巩固,然后按照“职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来与公众合作。可媒体如果一味地放纵自己的“快感”,行“霸权”而喝五吆六、哗众取宠,而置各种约束于不顾,不正像那寓言中的蝎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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