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厅7月23日联合下发了5个文件,对我省公路通行费标准进行调整。这5个文件均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了解,文件分别针对洛阳至大安高速公路,河南省收费还贷公路,新庄至山西晋城高速公路,商丘至灵宝、安阳至新乡、漯河至驻马店等高速公路以及载货汽车超载运输而专门下发的,涉及5条高速公路、近百个收费还贷收费站。
■调整之一
收费还贷公路通行费标准
1.5吨以下货车不含1.5吨、1.5~4吨货车不含4吨、4~9吨货车不含9吨、9~15吨货车不含15吨、15~30吨货车不含30吨、30吨以上的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10元、20元、40元、55元、65元、100元。10座以下客车不含10座、10~30座客车不含30座及23卧以下卧铺客车不含23卧、30座及以上客车及23卧以上的卧铺客车,收费标准分别为10元、15元、30元。
■调整之二
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
洛阳至大安、新庄至山西晋城、商丘至灵宝、安阳至新乡、漯河至驻马店等5条高速公路,根据新的通行费标准,车型分为A、B、C、D、E、F,共6种,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2吨以下不含2吨、10座以下不含10座的车为A型车,收费标准基价为车公里0.45元;2~5吨不含5吨、10~30座不含30座客车、23卧以下含23卧卧铺客车为B型车,其收费标准基价分别为车公里0.70元和0.65元;5~8吨不含8吨、30座及以上客车、23卧以上卧铺客车为C型车收费标准基价分别为1.30元、1.00元;8~20吨不含20吨为D型车,收费标准基价为车公里1.80元;20~40吨不含40吨为E型车,收费标准基价为车公里2.70元;40吨以上为F型车,收费标准基价为吨公里0.10元。
■调整之三
新庄至山西晋城(省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新庄至山西晋城(省界)高速公路焦作西站至晋城桥梁隧道通行费,根据以上(调整之二所划A、B、C、D、E、F车型)6种车型,分别按照每车次15元、15元、25元、30元、35元、45元的标准收取。
凡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不缴纳通行费强行通过以及使用假、废通行费发票、通行卡的车辆,除收取应缴费额外,另加征全程5倍通行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变更出口,属缩短里程的不再退款,属延长行驶里程的应主动补票,否则按全程计收通行费。
■调整之四
超载运输车实施计重收费
过去,河南省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只卸不罚的政策,从2003年8月1日零时起,对载货汽车超载运输计重收费。计重收费的标准为:对超载30%以内含30%的车辆,按规定的通行费标准收;对超载30%~50%(含载50%)的车辆,按规定的通行费标准50%加收;对超载50%~100%含载100%的车辆按规定的通行费标准1倍加收,对超载100%以上的车辆按规定的通行费标准3倍加收。到今年9月1日,全省各收费站将全部执行计重收费。
■这些车辆可免征通行费
正在执行任务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本省警车;执行紧急任务出示国家安全机关专用“侦察证”或“特别通行车”的车辆;悬挂军用牌照的军用车辆;经河南省交通厅核准的防汛指挥车和防汛专用车;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免征车辆。
■全省新设15个收费站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将新设15个公路收费站,这些收费站将从8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这15个收费站分别是:S219线开封仙人庄收费站、S322线嵩县八里滩收费站、S310线原阳大石佛收费站、S219线鄢陵彭店收费站、G207线平顶山石龙收费站、G207线南召稻田沟收费站、G312线桐柏耿家庄收费站、S219线S339线罗山周党收费站(一站两点)、S215线内黄楚旺收费站、S305线浚县前岗收费站、S209线清丰巩营收费站、S302线清丰仙庄收费站、S210线宁陵楚庄收费站、S201线永城马桥收费站、S325县夏邑济阳收费站。
除S219线开封仙人庄收费站征收年限为11年外,其余14个收费站收费年限暂定为1年。新设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同全省其他干线公路收费站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