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解答《婚姻登记条例》热点问题
本报讯 即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了由单位开具证明的做法,但会不会因此带来重婚现象增多?《条例》取消婚前医学检查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会给优生优育带来隐患?结婚、离婚当日领证,可与其配套的婚姻登记信息化网络何时开通?昨天,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婚姻登记条例》引发的三大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认为,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出台不会导致重婚现象的增多。张司长介绍,《条例》虽然取消了单位开介绍信这一环节,但在双方出具的户口证明中可以反映其婚姻状况。对于户口本没有及时办理变更而反映不了的内容,《条例》中添加了当事人郑重声明的形式,这种方式更为人性化。同时,《条例》中增加了有关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的规定,其中婚姻无效的一种情形就是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对于《条例》取消婚前医学检查的强制性规定,张明亮司长认为基本不会影响优生优育。
张司长说,目前计划生育部门已经有了一系列优生优育的措施和办法,在生育阶段卫生部门也有科学的孕检制度,所以大家不必有这方面的担心。
张司长介绍,婚姻登记信息化明年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城市率先铺开,并争取用三年时间加以完善,完成全国联网。目前,涉外婚姻、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软件已经开发完成,目前正在试运行。婚姻登记数据库的建立将为一些不知情而导致重婚的人,在登记前就严把了一道关。同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还提到了下一步还将研究改革结婚证、离婚证证件。张司长说,结婚、离婚登记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不应带有倾向性。
目前,红色结婚、绿色离婚,使结离婚证件带有了一定的倾向色彩,会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目前证件的改革正在研究酝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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