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0日苏秀文宝马车撞人案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结,苏秀文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然而,此后来自民间和互联网上的声音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关于肇事者苏秀文和其丈夫关明波的身份、背景,说法林林总总。一个最为典型的说法是:苏秀文是某省级高官的儿媳。
对苏秀文的身份,2003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道里交警大队特地对外声明,苏秀文并不是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曾任和现任领导的亲属。本报今日的报道也证明网民关于苏秀文系黑龙江省某省级高官儿媳的怀疑不实。
对一起肇事者的身份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多的猜疑,我们认为,这既与地方有关部门这次没有进行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关,又与政府对重大事件中信息处理的思维定势有关。从苏秀文宝马车撞人案发生后,民间和网上的猜测就已经开始,最后波及全国,以至于以讹传讹,导致民众普遍认为苏秀文是某省级高官的儿媳。应该说,这种看法有着深层次的心理基础———体现了民众对贪官污吏的愤恨。无业的苏秀文开着宝马车,难免不被民众误以为是权贵的家属。
这时,有关部门无疑应该审时度势,及时发布真实和权威的消息,让谣言及时地自动地消弭。但是,由于没有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民间和互联网上的言论,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在长达两个月时间内没有权威披露消息,于是部分民众按照思维定势,误解为有关部门控制了真实消息。这样就让民众愈加不解,以至于权威说法姗姗来迟时已经无济于事,反而火上浇油,被民众怀疑为是故意掩盖事实。就这样,苏秀文的身份,由原来的私人问题已经成了一个影响重大的公共问题。
这个案件应该进行充分、及时的信息公开,除了苏秀文的身份,还有民众强烈关注的其他问题,例如苏秀文丈夫关明波的巨额财富是否与特权有关问题、是否用中华烟贿赂交警问题、苏秀文被批捕后是否关押在医院、苏秀文目前下落问题等等,都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给予充分、及时的披露。我们还看到,当地公安部门没有实现思想转变,无法跟上政治形势的需要,目前对该事件的再调查进展还是没有公开披露,所有进展是在媒体的艰难调查下才得以披露。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就要出台,其虽然不能给人大、法院、检察院设立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但是公安机关要受到条例的约束,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如今,公安部门已经决定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因此,可以设想,如果哈尔滨当地早一点建立这样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发布机制,早一点公开苏秀文的身份,也许就没有那么的猜疑,当地政府也就没有这么被动了。心理学原理表明,如果一个事件越是对民众不开放,民众对消息的需要就越会加倍增长,如果保持开放,民众的关心程度反而会大大减弱。
同时,我们注意到此次发布苏秀文身份信息的是哈尔滨市道里交警大队,这一机关显然还不权威。我们认为,类似事件应由更为权威的政府官员来通报消息或者讲话。如果事件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由市政府负责人出面最好;如果对全省有重大影响,由省政府负责人出面最好。以此类推。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新京报 评论员 陈永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