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楼盘为搞促销竟然搞起了“假人跳楼”,“骗”的好心人张先生竟然为此差点拨110报警。据媒体报道,这个“跳楼假人”身子悬在半空,两脚腾空,还做着挣扎的样子,形象非常逼真。路人很容易把“跳楼”的假人看成真人。
现在的商家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可谓是殚精竭虑。不管自己的广告会起到什么样的不良影响,先弄个“轰动效应”再说。虽然商业广告作为商品促销的重要手段,其所包含的功利特征和经济功能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商家在推销商品、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却不应该忽视社会效益,不应让广告用浅薄的无聊手段来哗众取宠。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广告是自由的,但是不是放任的。
以“假人跳楼”广告作为例子进行分析。据报道,因为现在正是楼盘的销售阶段,该公司挂个“跳楼男子”纯粹就是为了吸引购房者的眼球。而且,工作人员竟然非常得意公司这个创意,甚至表示,模型在售楼期间将一直挂在上面。看来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过是否会引起别人的误解。
显然,这种如此逼真“假人跳楼”其所表现和流露出的内涵,不是健康积极、生动向上的。这纯粹就是一种拿无聊当个性的最低级促销手法。对于这样一个广告创意,有的买房人则申明,他们更看重房子的结构、质量和价格,这种跳楼人广告不会引起他们对楼盘的兴趣。
不在产品质量和营销策略上下工夫,却歪门邪道地想靠打一些媚俗、粗野、反社会常理、诱使人思想和行为扭曲的广告来“标新立异”、“别出心裁”,并想以此来达到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刺激消費者的“购买欲”的目的。我想这肯定不会唤起受众的认识、理解并引起情感上的共鸣,更不会达到发布广告的最佳诉求效果。恰恰相反,却很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受众的反感、厌恶,甚至是唾弃。
想靠“假人跳楼”来追求卖点的结果,到头来很可能是使自己从理想的高空重重的摔下,摔个粉身碎骨。早知道如此,那何必当初呢?所以,“假人跳楼”的把戏还是赶紧收场吧。别把自己悬在半空中害人又害己了。到头来,欺骗的还是自己。(石敬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