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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发表最新一则日记 引起网上网下更多争议

MEDIA.SOHU.COM  2003年11月18日11:18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万兴亚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

  “木子美现象”

  今天早上3时44分,在“博客中国”网上发表私人日记“走红”的木子美,推出了最新一则日记———《木子美:那个在新浪被全国人民咒骂的著名女人,此刻与我没有关系》。日记里说:“我是怎么生活的,我就怎么记录,哪怕被干扰、被破坏,哪怕男人们谈‘木’色变”。

  木子美的这种坚持,引起了网上网下更多的非议,同时也引发了互联网人,尤其是“中国博客”们的担心,担心博客文化在中国的前途。

  据报道,笔名木子美的这名广州某媒体25岁的女编辑,因在广州某城市白领读物开设以不同性爱体验为主要文章的个人专栏,在小范围内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今年6月19日起,木子美在“博客中文站”开辟了一个网上空间,发表名为《遗情书》的私人日记,记述与不同男性之间的性爱经历,从此在互联网一路走红。有网民评论《遗情书》是性爱日记,木子美则是继卫慧、九丹之后的又一用“身体”写作的作家。

  8月,木子美又在日记中详述她和广州一位著名摇滚乐手“一夜情”的大量细节,披露乐手真实姓名,并评价其性技巧和性能力。这篇日记被迅速转贴到“西祠胡同”论坛(著名网上社区,受众以媒体从业人员居多),引起轰动,并开始在各个论坛广泛流传,《遗情书》的访问量从此激增。

  木子美的生活态度、“写作”方式所引发的广泛争议和探讨,被网民们称为“木子美现象”。

  有人将网友观点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木子美事件”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在互联网上,持这种观点的网友约占10%。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作为一个成年人,木子美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别人无权对她的选择加以指责。“木子美是个很有颠覆性的女性,木子美的出现显示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宽容,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还有网友提出,木子美的日记文笔优美,绝不仅仅是靠色情吸引读者。“她的blog虽有成人成份,可更多的是有人性成分、真情成分。这个社会缺乏的就是人性成分。人生短暂,就应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一位网友说。

  二是木子美的出现是一种悲哀。木子美曾因不堪忍受网友的谩骂一度关闭自己的网页,然而,在各大网站的论坛上,还是充斥着网友对木子美的斥责。他们认为木子美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悲哀和堕落,而木子美将自己的经历公开发表更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每个人都是道德的受益者,至少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完整健康的童年,有爸爸妈妈相扶相携养育我们的温馨。那么,我们也应该是道德和良知的维护者和建设者。”一位网友说。一位12岁孩子的母亲评论:“难道就没人管管这种不顾廉耻、伤风败俗的人吗?”

  三是为了出名的炒作。网易曾对“木子美事件”进行过一项调查,其中87.6%的网友认为,这是木子美搏出名的噱头,67.9%的网友认为木子美自曝隐私是为了有机会一朝成名。“木子美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的周旋。”一位网友说。还有网友认为由于木子美自己是做媒体的,所以更懂得如何利用媒体的追逐。“与其说木子美是在网络进行写作,不如说木子美的行为更像是一场行为秀。当然,这些只是表象,木子美的真实目的显而易见:出名!”有人评论道。

  还有人为木子美的未来担忧。一位网友说:“她这类人能从自己的行为中获得幸福吗?”

  但是木子美却有自己的看法。她在11月6日的日记中说:“我的态度是:荒淫无度的性行为尽量控制在物质技术能够发挥作用的层面,这是保证身体完好无缺,让你有机会后悔或继续享乐的前提;然后是心理上单纯地将性行为看成是它本身,它只是跟其他行为一样为人所需而设罢了,这是防止心灵支离破碎的途径。”

  围绕“木子美现象”,互联网下的探讨更为广泛。有人从法律层面指出,木子美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日记已经涉嫌触犯有关“网络色情”的禁止性规定;从民法的角度,她将与她发生过性关系的人的名字在互联网上公布,则侵犯了这些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认为,“木子美现象”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她呼吁人们宽容以待。

  木子美之于博客文化

  “木子美”的“蹿红”得益于互联网上博客文化的兴起,而博客文化为大众所认识和熟知,也是受惠于“木子美现象”。

  “博客”是指在网络出版和发表文章,而这个名字是随着方兴东和他创办的博客中国网站一起推出来的。“博客”这个称谓,最早是方兴东等人起的,为英文BLOG的中文化。当时在国内有的翻译成网络日志,有的翻译成网录。方兴东算得上是最早的“博客”文化的倡导人之一。之后,上海的毛向辉、北京的姜奇平、胡泳、谢文等互联网业界名人也加入进来,博客开始在中国流行起来。而木子美的日记则将“博客文化”全面而迅速地介绍给了广大网民和老百姓。

  方兴东感慨说,自从2002年8月,博客中国开始在国内全面引介blog概念和理念,并且正式给它命名了中国名字“博客”,至今已经1年有余。其间经历了互联网反黄运动等一系列事件,博客终于被国内人士熟知并认同。但是,没想到却是木子美使“博客”家喻户晓。

  记者从方兴东处了解到,刊发木子美日记的是“博客中文站”(www.blogcn.com)。11月11日,国内3大门户网站都在重要位置同时刊登了有关木子美的报道,而且新浪网还刊登了出版社审校后的《遗情书》内容。之后,随着“木子美”和“博客”检索数量的急遽攀升,导致凡是和“博客”沾边的大大小小的博客网站的访问量都大幅攀升。最近几天,“博客中国”和“博客中文站”先后因访问人数太多而陷入网络塞车和瘫痪状态。不过,前者是因为刊有《遗情书》,后者则是因为刊有各种围绕“木子美现象”的评论。

  但是,面对“木子美日记”点击率的增加和日益汹涌的“木子美现象”探讨,方兴东和姜奇平等互联网人士开始日益担心起博客文化的前途。

  方兴东说,“博客”在中国就是以这种方式走向了大众,出乎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我们可以不认同木子美的写作方式和价值取向,她对博客的正反面影响和未来走向的影响也无法简单评价。但是,她的行为的确在博客的理念之内,中国博客界也不得不承受下来。现在,需要大家思考和沉淀的东西很多,暂时不宜做简单评定。“什么都有代价”,方兴东说。

  姜奇平也认为“木子美现象”的出现,是博客文化发展的必然,只是时间上来得有点早。

  他说,像木子美这样极端的社会叛逆者,一般出现在后工业化时期,比如说六七十年代的美国。而目前中国还没有接纳这种文化的氛围和土壤,所以木子美借助博客文化的兴起,提前预支了这种文化,肯定会对社会和博客文化造成冲击和影响。但是,他呼吁人们理性、慎重地对待木子美和博客文化,毕竟我们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阶段,应该学会宽容。

  就在记者发稿时,方兴东告诉记者,“博客中国”以网站的名义重发了中国《博客宣言》,同时发出了《博客道德规范》。《规范》指出,博客浪潮已经在全球掀起,博客在中国也开始步入大众视野。博客之于互联网,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工具,而且是未来网络社会化的“杀手级应用”。因此,博客世界(或者称为博客社区)健康、有序的发展将直接决定博客的未来命运,也将直接决定未来互联网的发展,乃至网络社会化进程的步伐和方向。

  方兴东告诉记者,国外已经有了草拟的“博客世界道德规范”,“博客中国”编译了这个规范的主要内容,同时向博客界的朋友们发出倡议和征求意见。拟定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诚实和公正原则、伤害最小化原则、承担责任原则。

  方兴东最后说,博客世界的道德规范和自律自爱,将是博客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在读者面前塑造博客世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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