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李利明
就在美国金融业逐步放松管制、实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1990年代,中国意识到了在监管不善条件下混业经营体制导致金融风险的可怕性和严重性,中国又走到了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通过之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老路
央行的三个儿子
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孕育的三个“儿子”。如今“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不但先后在1992年、1998年和2003年和“父亲”中国人民银行分手,而且“一父三子”已经平起平坐。
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始于1984年,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居民办理存贷款等业务。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有关商业银行业务。而当时,中国的证券业完全是空白,保险业刚刚开始起步。
只有在市场出现以后才有所谓的监管出现,由于中国金融体系——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都是在最近20年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相应的金融监管也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在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大权一直掌握在中国人民银行手中,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3年4月——在一片争议声中,中国银监会成立,依法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从而执掌银行业监管大权。
伴随着1984年12月上海飞乐音响有限公司首次以每股50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售股票1万股,股份制和股票开始在中国粉墨登场。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获得授权负责证券监管,直到1992年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开始登上舞台。中国证监会当初的级别是副部级,第一任主席刘鸿儒前身正是中国人民银行常务副行长。到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组成正部级的中国证监会,专司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能。
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当时的保险业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1998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保监会,专司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2003年两会之后,副部级的中国保监会升格为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开始与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平起平坐。
随着证券、保险、银行监管职能的相继剥离,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具有对金融业的监管大权,专司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在各界纷纷要求央行增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呼声中,失去金融监管职能之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正逐步走向类似于德意志联邦银行那样专司货币政策职能的独立的中央银行。
早期的混业
根据徐滇庆等学者的研究,目前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大致分成三类:
两极多元监管体制:例如美国、加拿大等。两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对银行进行监管,多元是指有若干个监管机构;一级多元监管体制:例如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金融监管大权集中于中央,但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机构负责金融监管;集中单一的金融监管体制:例如英国、新加坡、中国等。监管权限集中在某一个中央机构。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金融企业,除了美国和1998年金融改革之前的英国,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业实行的是混业监管。
这些年来,从监管实践来看,中国金融业从单一监管、混业监管走向分业监管,并且在中央一级监管体制下,随着各省区地方政府纷纷成立名为金融企业服务办事机构、实际行使地方性金融机构监管大权的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越来越迈向美国式的两极多元监管体制。
90年代以前,美国金融界一直遵循1933年国会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在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建立了严格的防火墙制度。而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几十年来金融业一直实行混业经营、全能银行制度,德国的德意志银行和荷兰的荷兰国际集团、瑞士的瑞士银行集团和瑞士信贷银行正是其中的代表。
在90年代以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如同中国的《公司法》模仿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公司法》一样,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也在模仿欧洲大陆,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当时的金融系统以银行业为主导,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银行可以投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与“三会”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三个儿子类似,早期的很多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都是由商业银行孵化而来。
四大国有银行都是在1979年以后才陆续恢复、分设的。1986年开始,中国银行业开始改革,1986年,作为建国以后第一家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在上海成立,此后,1987年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相继在深圳成立,中信实业银行在北京成立。随着近日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改名恒丰银行,全国已经有11家股份制银行。1995年以后,由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城市商业银行已经达到110家。
中国很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都是银行和地方政府投资的产物。1979年10月,中国银行总行率先成立了信托咨询部,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京成立。198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银行要试办信托的指示,正式开办信托业务,此后,各家银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纷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4月,交通银行发起设立太平洋保险公司。
早期的证券公司大多数是由银行和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证券公司的人员多数也是来自银行业。中国工商银行是申银万国的发起股东;交通银行在1988年发起设立了上海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则是在1999年由四大银行旗下的172家证券营业部整合而成。
1998年:分水岭
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彻底改变了中国当局对于金融业的态度,也改变了中国金融业的整体格局。过早实现本国货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东南亚国家,面对国际上大型对冲基金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冲击,首先发生汇率危机,随后蔓延到银行出现危机,最后整个经济发生危机,20年的东亚奇迹毁于一旦。
倚仗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这道最后的防线,中国在危机中逃过一劫。惊出一身冷汗的中国领导人开始意识到,无论什么样的金融体制,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是金融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必须学习欧美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管。如果说1997年以前中国的金融业是重发展轻监管的话,1998年以后,中国金融业的首要工作已放到金融监管上来。整顿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是此后几年的中国金融监管当局的主要工作。
1997年11月,中央召开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
1998年是中国金融史上的一个分水岭。从1998年开始,中国才真正开始意识到金融风险,开始着手加强金融监管。这些年来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采取的一系列降低金融风险措施,一直是1998年开始的整顿金融秩序的延续。
1998年1月1日,中国了取消央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这标志着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由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的方向转变。
1998年,中央金融工委成立,统一领导金融系统的工作。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并于3月25日实施。随后,国务院向16家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派出监事会。
就在美国金融业逐步放松管制、实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1990年代,中国意识到了在监管不善条件下混业经营体制导致金融风险的可怕性和严重性,中国又走到了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通过之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老路。
从1998年开始,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逐步形成。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组成正部级的中国证监会;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保监会;还是在11月,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机构改革,撤销31个省级分行,成立9大区行,作为央行的派出机构。分行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总行的授权,负责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对辖区内除保险和证券外的金融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主要监管各类银行、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
同时,中国改变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按照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状况,合并省分行(分公司)与省会城市分行(分公司)精简机构和人员,建立效益为核心的经营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国有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革。与此同时,各银行开始与其所办的信托、证券业务脱钩,人寿保险业务与财产保险业务分开经营。
监管排雷
按照1997年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中国金融改革分为有机的两大组成部分,分业和监管,即从过去的“重发展,轻监管”,转移为将监管放到了第一位。这一年,中国金融业的地雷开始引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国内一些金融机构的问题开始暴露,经营不善或者严重亏损得不能再遮掩,整个金融体系蕴含着极大的金融风险。从1998年开始,央行对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推进股份制银行的重组和上市,开展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的改革和清理整顿工作。
海南是全国金融的重灾区,几十家信用社全部倒闭,十几家信托公司也全部受到清理整顿,接收几十家信用社包袱的海南发展银行在1998年也倒闭了,生存下来的四大银行分支机构也是背了几百亿元的不良资产而负重前行。
这一年影响最大的金融事件莫过于广州国投的破产。当年10月6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窗口企业、中国第二大信托公司广东国投,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由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混乱,加上外部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不完善以及政企不分等极其复杂的原因,造成公司最终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的巨额外债, 1999年1月16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该公司破产。为了处理广东国投破产事件,中央调当时的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岐山到广东省就任常务副省长,广东省并向中央借380亿元再贷款,一揽子解决全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问题。
广国投破产案是我国第一例涉及大量境外债权的破产案,境外债权金额超过80%。这起建国以来国内最大﹑最复杂的企业破产案到今年2月才终结破产程序。
此后,中国信托业开始第五次全面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到去年年底基本结束,就连中国光大信托这样的大型信托公司都未能避免关门命运,与广东国投的问题同样严重的广州国投正在艰难地寻求再生。2001年9月,中煤信托完成重新登记,成为全行业清理整顿之后第一家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整顿之前的16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如今有50多家完成重新登记。
1998年以前,虽然有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深圳发展银行行长贺云、申银证券总裁阚治东等金融要员因为金融犯罪或者违规操作而落马,但尚属个案,并且“级别不高”。1998年以来,监管当局加大了对金融犯罪的惩罚力度,众多曾经风云一时的金融高官上了黑名单:1999年7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的朱小华因受贿被双规,后来被判刑15年;2000年6月,曾任中国银行行长的原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中信嘉华银行董事长金德琴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华夏银行行长段晓兴、原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相继落马。今年5月底,原中银香港副董事长、总裁刘金宝也因违规发放贷款被双规。
入世之后:金融控股呼声再起
2002年,中央召开第二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要把金融机构建成现代企业的说法,并再次提出金融监管是金融工作重中之重。也就在两次工作会议之间,在中国着手建立“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的时候,以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为标志,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开始迈向混业经营。
1990年美国证监会特批JP摩根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被看做是1990年代美国逐步放松管制、金融业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的先导,1998年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成立花旗集团,旗下拥有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业务,成为全球排名第一的全能型金融机构。随后,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允许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其他国家也不例外。1998年10月,英国成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将英国原有的8个金融监管机构合为一体,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再承担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韩国也于1998年4月成立了金融监管委员会,对银行、证券、保险业实施统一监管。
在中国建立和完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事件深刻地改变中国金融业的原有格局:2001年12月13日,中国加入WTO。按照中国政府的承诺,2007年以后中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对外资开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国外金融巨无霸将与中国本土的金融机构展开全面的竞争,对于那些只能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中的某一领域的国内金融机构来说,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是致命的,它们不得不求生求变。而仿效当今国际金融界发展主流,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实现金融控股公司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被看做增强中国金融机构竞争力的重要法门。
2002年11月,中国银行副行长华庆山在“世界资本论坛”上发表演讲时强调,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就难以提高,如果顺应这种趋势,又可能由于巨大的系统风险及道德风险而使整个经济面临危机。他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分业经营、股权集中的特点,是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型的最佳模式。以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资本运作的平台,可以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下,通过兼并收购并设立子公司的模式,建立“防火墙”,从而减轻危机,并减缓监管压力,更好地整合资源。
根据巴塞尔金融集团联合论坛1999年2月颁布的《对金融服务集团的监管原则》,金融服务集团是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或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所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既可以是银行控股公司、也可以是保险控股公司、还可以是投资银行控股公司,只要经营不同金融业务的机构符合控股公司结构,即可归为被该法称之为金融服务集团的金融控股公司。
原央行非银司司长,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的夏斌对于金融控股公司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他认为,从发展方向看,中国的金融业必然要走上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道路。但是,至少在目前,分业经营的原则不会变,也不应该变。其基本原因是我国金融监管的法规制度建设、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以及金融监管水平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在目前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下,重要的是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这不失为我国从分业经营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的一个现实选择。
2002年12月5日,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国内首家金融类控股公司开始试水。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信集团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包括4个全资子公司,即中信实业银行、中信信托、中信资产管理公司和中信期货经纪公司;3个控股子公司,即中信证券、信诚人寿和在香港的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控股通过投资和接受中信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企业,统一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提供全方位服务,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形成金融控股格局的不止中信一家。中国光大集团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简称“北京总部”)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总部”)组成,北京总部拥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中外合资的光大永明人寿等金融机构,也是申银万国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的平安保险全资控股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又以61%的比例控股平安证券公司。去年汇丰银行出资6亿美元参股平安保险,双方合作发行信用卡也是目的之一,而信用卡在中国一直是银行的业务。
中国金融业的主力——四大银行也加紧了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步伐。早在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就和境外投行摩根士丹利合资成立了中金公司,如今中金公司的多项指标已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很多大型国企海外上市都有中金公司的参与。中国银行在1998年用10亿美元在香港注册中银国际,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收购英国信诚保险公司,从事寿险业务。去年4月,中银国际“返乡”,中国银行高层在不同的场合也表明,中行的目标就是金融控股,最终实现混业经营。
除了金融企业图谋金融控股以外,产业资本正在全方位进入金融业。曾经创办了平安保险公司和招商银行的招商局集团在整合资源的过程中也向金融业倾斜。如今,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招商基金、招商保险以及在香港和英国的其他金融机构,去年又和美国信诺保险公司合资组建寿险公司,完整的金融产业链已经形成。
山东电力集团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托、蔚深证券、鲁能金穗期货公司,并且成为湘财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和华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北京首创集团现在拥有除了商业银行之外的证券、保险、基金等全部金融业务。另外,以海尔、宝钢、鲁能集团、中远集团等大型国企为代表的产业资本也抓住机会纷纷介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积极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
现任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任中行行长期间,是中行迈向金融控股的积极推动者,中银国际得以返乡以及获得平安保险的承销商资格,刘明康这位中银国际的董事长功不可没。这给很多图谋金融控股的企业以更大的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