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湖南省攸县邮政局利用独家发行报刊的垄断地位扣压报刊,近日被攸县工商局以欺诈消费者依法罚款9000元。 据新华社报道,去年底,攸县邮政局鸾山支局在征订2001年度报刊过程中,为完成县邮政局下达的《现代家庭报》、《湖南科技报》、《文萃报》和《中国剪报》等四种报刊的征订任务,利用征订党报之机,擅自将《人民日报》、《湖南日报》、《株洲日报》三种党报征订费由每份288元、198元、126元分别抬高到每份388元、298-386元、216元-286元。 经攸县工商局查实,该支局30户订户共订党报42份,应收订费6606元,而实收订费12004元,多收金额高达5398元,占应收订费的81.7%。该支局为欺骗订户,在订报时瞒天过海虚开发票,把多收的差价款搭售上述四种报刊,并对订户谎称上述四种报刊是免费赠送的。县邮政局虚开发票,搭售报刊不仅欺骗广大消费者,而且严重影响党报正常发行,损害了政府形象。为此,攸县工商局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退回多收的征订费。 今年上半年当地《株洲晚报》和《株洲日报》曾分别对此进行报道,攸县邮政局为掩盖事实真象,以报道与事实有出入,并影响下年度报刊征订为由,滥用职权,将上述两种报纸予以扣压。经查,除7月9日《株州日报》送出26份外,两报共4031份全部扣压在该局杂物仓库,不投递给消费者,其中《株洲日报》2678份、《株洲晚报》1353份。 攸县工商局认为邮政局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第6项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3条第2项、第11项之规定,属欺诈行为。遂依法再次对该局实施处罚,并责令其将所扣压的4031份两报投递给订户。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