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电视台靠广告来运营,国营电视台依赖政府的拨款和收视许可费支撑运作 西方国家的广播电视业非常发达,有国营和私营两个类别。英国广播电视业以国营为主,主要依赖政府的拨款和收视许可费支撑运作。像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两个台就不播商业广告,凡英国的用户每年要缴纳109英镑的电视收看许可费,这笔收入用作它的经营费用。 美国电视业以私营为主,在众多的电视网、台中,除了少数教育电视台外,大部分广播电视公司(包括美国四大电视网——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全国广播公司、美国广播公司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都是商业性的,以赚钱为目的。它们的生存主要靠广告来维持。因此广告是电视业的生命。 德国电视业呈现国立和私营两分天下的局面。私营电视台以娱乐性节目的大手笔制作和播放较新的电影大片见长,主要靠广告来运营;国立电视台以独到的时事新闻节目为主,主要由政府拨款和向居民收取广播电视费来资助,严格限制国立电视台的广告播出。 黄金时段,每60分钟的节目中,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9分30秒 西方国家都有专门机构对电视插播广告进行非常严格、细致的规定:不仅是电视连续剧,而且连纪录片、谈话节目、新闻节目也都要求到“自然中断”时才能插播广告。不能突然中断正常节目插播广告,否则观众很难接受。 在美国,政府管理广告的主要机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联邦贸易委员会享有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广泛权力,也是美国最具权威的综合广告管理部门。联邦通讯委员会是美国另一管理广告的政府机构,有权管理广播电视广告的数量及播出时间。它有一支庞大的审查队伍,对广播电视广告进行全面审查。 它规定,电视网及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每60分钟的节目中,其广告时间不得超过9分30秒。在美国,所谓黄金时段,也叫电视台的主要时间,是指每天下午6时到晚上12时,由各电视台任选3小时的播出时间。其它时间(非黄金时间),每60分钟的节目中,其广告不得超过16分钟。 对于电视广告的插播,其规定是:在黄金时间或主要时间,每30分钟节目内,广告插播不得超过两次。每60分钟的节目,广告插播不得超过四次。如节目时间超出60分钟的,则每增加30分钟,可增加广告插播两次。综艺节目和儿童节目中插播广告还有更细的规定。 不论是黄金时段还是其它时间,凡节目时间在15分钟以内者,其广告插播的限度是:5分钟的节目,限插播广告一次;10分钟的节目,限插播广告二次;15分钟的节目,也限插播广告二次;在一次插播中,不得安排四则以上的广告连续播放;在两个节目之间,不得一次安排三则以上的广告。但节目如是独家提供赞助的,为减少插播次数,可不受上述广告次数的限制。一位美国电视工作者告诉记者,对于这些规定,他们早已牢牢记在脑子里,制作节目时必须按规定留出广告时间。 德国的电视广告主要由《广播电视法》和民间的广告委员会来规范。德国国立电视台在周一到周六的全天内,只可以播放总共20分钟的广告。没有被用完的时间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补播,但是每天补播广告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5分钟。《广播电视法》还规定,晚上8时之后国立电视台不允许播放任何广告。 另外,在周日和法定假日期间,国立电视台也被全天禁止播放电视广告。 德国国立电视二台广告公司的席伯尔向记者介绍说,因为全天的广告时间一共只有20分钟,所以目前电视二台的广告一般都放在下午5时至晚上8时的时间播出,这也是公认的最佳广告时段。对以广告费为主要收入渠道的私营电视台,德国《广播电视法》则网开一面,没有任何广告播放时间段的限制。 不过,对于电视广告的播放频率,无论国立还是私营电视台,每小时内最多只能播放总共12分钟的广告,每次播放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在两次播放广告的时间段内至少要有30分钟的间隔。另外,除了电视直播的教堂弥撒以及儿童节目之外,《广播电视法》允许在持续时间超过45分钟以上的节目内可以插播一次广告。电视台在转播有休息时段的体育节目时,也可以在休息时间内插播广告。 禁止播放算命、测字、摸骨、占星、看手相等广告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还对电视广告哪些内容可以播放,哪些不可以播放也都作了具体规定。尤其强调广告必须真实。当电视台对广告客户的信誉、商品或服务内容的真实性有充分理由表示怀疑时,应拒绝播放其广告;禁止播放具有危险性的商品广告,禁止儿童参加其广告活动;对啤酒及温和性酒类的广告,广告片中禁止出现“饮”的镜头;对用蒸馏法酿造而成的烈酒,禁止播放其广告;禁止播香烟广告;禁止播放算命、测字、摸骨、占星、看手相等广告。 美国对医药用品电视广告的规定尤其严格,首先强调药品广告关系到观众的健康,播放时必须慎之又慎。在播放医药广告中,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毫无危险”、“无副作用”等夸大医疗效用的词句。一位电视人告诉记者,在播放药物广告时,尤其必须详细说明该药物的副作用。医药广告中如有令人厌恶的痛苦呻吟的表情、动作及声音者也禁止播放。 加拿大对一些特殊商品广告规定也特严,如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广告必须经政府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在电视台、电台播放;烟酒类商品不准在电视、电台上作广告等。 在英国,负责电视广告监管的独立电视委员会对医药广告文字的规定有36条50多款,涵盖医药、治疗、保舰营养和食品添加剂五大类。还规定广告中不准出现社会名人、包括体育和娱乐界名人对产品的褒奖,更不允许这些名人直接做广告;不准在16岁以下的少儿节目中或节目前后刊播广告;绝对不允许医生参与广告等。 投诉制度是监督广告的最后一道防线 投诉制度是监督广告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国广告管理局新闻处的一位官员表示,如果受广告诱导使用药品导致有害后果,或发现广告违反了某项法规,可以通过任何途径直接向该局的信访部门投诉。不过她说,由于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监督手段,真正有重大问题的投诉不是很多。 德国的《广播电视法》并没有对广告纠纷规定任何惩罚措施。任何个人和组织如果认为德国电视台播出的广告内容不妥,都可以向广告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果广告委员会认为观众的投诉合情合理,会要求投放广告的企业和组织撤消这则广告。一旦该企业拒不执行广告委员会的要求,委员会将选择在媒体上对该企业进行公开批评的做法。例如,德国的一家汽车出租公司在2002年播出的一则电视广告遭到不少个人和组织的投诉。这则广告展示的一个主要场景是,一名女顾客用手枪塞进一家汽车出租公司职员的嘴里,在威逼之下,这名职员说出该公司的租车价格要比其它公司便宜25%的话。这则广告被观众和一些组织投诉,他们认为广告的情节超出了电视广告可以容纳的暴力程度。 虚假广告是美国广告监管的重点。一位电视界人士告诉记者,美国人的诉讼意识很强,如果有观众发现你违规,就会到联邦通讯委员会告你,通讯委员会会出面调查。该委员会有权对违规严重的任何电视台吊销执照。对于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经营者,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通讯委员会还有权要求经营者停止播放违法广告并对其处以罚款,并要求经营者作更正广告,将事实告诉消费者。(本报驻美国特派记者刘爱成 本报驻德国特约撰稿人欧览)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