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一度的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已经开始。与以往不同的是,本届选举,在北京的外地人首次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最新修订的《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一个成年的中国公民的神圣权利。只要我们还是一个合法的公民,这种权利就不应当被剥夺。无论是民族、性别、还是宗教、职业等等都不应该成为侵害这种权利的理由,地域或户籍自然也不例外。
在北京长年生活着数百万没有北京户口的外地人。他们已构成了今天的北京难以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在北京生存发展,他们照章纳税为这个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既然他们参与着北京的经济生活,他们也当然对这个城市有自己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如果你是一个在北京生活的外地人,那么除了原来不能参加选举,你还会有其他种种的不便:你不能以自己的名字买车,你买房时要比北京人多交一笔费用,你不能参加许多单位的招聘,你的孩子上学要交借读费……以至于在北京的一所小学里,班里的同学被分为三等:第一等的是拥有正式北京户口的孩子;第二等的是没有北京户口却拥有“北京市工作寄住证”(即北京绿卡)的孩子;第三等,就是纯纯粹粹的持外地户口的孩子。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同一片蓝天下,只因户籍不同,人就这样被分为了三六九等!
户籍制度的形成在中国有历史的原因,我们不指望在一夜之间就能将它彻底改变。但是我们确实已经看到了变动:男女双方如果有一方是北京人,他们的孩子就允许随父母任何一方上北京户口;可以办“北京绿卡”的外地人原来只限于高新技术领域,现在已扩展至更广泛的范围;而此次外地人可以在北京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说是往前又跨了一大步。
北京并不是第一个允许外地人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城市。但是北京市的举动,却具有着标志性的意义。它以首都的身分,告诉国人:中国向着一个更民主、更自由、更平等的目标迈进,步伐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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