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0月13日电记者何聪报道: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19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厅字18号文件)精神,发出《关于做好全省2004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各地各部门要正确领会、全面贯彻中办发19号和中厅字18号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和处理抓好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同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关系,充分认识做好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政治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重点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各级党委一定要把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布置,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抓实,确保200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实现预定目标。 《通知》要求,《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要订阅到全省各党政机关,城镇党支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所属处(科)室、车间,大专院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中小学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的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要积极订阅党报党刊;民航、铁路、客轮要订阅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安徽日报》供旅客阅读;三星级以上宾馆要按照客房数量的适当比例订阅《人民日报》、《安徽日报》。 全省乡镇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厅字18号文件和省委文件有关公费订阅报刊范围的规定。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纪委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应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安徽日报》、《江淮》杂志。乡镇以上直属部门、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凡用公费订阅报刊的,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和市委机关报,以及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严禁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县直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订阅党报党刊,继续实行“集订分送”的办法,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确定的订阅范围,由县级财政一次性提前全部垫支,在划拨各单位行政事业经费时扣除。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制定的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公费订阅报刊的最高限额标准和订阅范围。村级组织报刊费限额为500元的,只能订阅《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市委机关报各1份;报刊费限额为800元的,只能订阅《人民日报》、《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市委机关报各1份。乡镇机关订阅报刊费首先并主要用于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和市委机关报等重点党报党刊。乡镇直属单位要订阅《安徽日报》和市委机关报。农村中小学的报刊费首先要保证订阅党报党刊。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具体办法,保证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党费用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赠报扶贫。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和推广近年来创造的“集订分送”、“代收代订”、“私订公助”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认真研究改进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积极探索党报党刊发行的新形式、新办法。积极开展“赠报扶贫”活动,省、市直单位要帮助对口帮扶的贫困乡、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订阅重点党报党刊支援贫困地区,工商企业用于这方面的支出视同公益救济性捐赠,允许按规定比例在缴纳所得税时扣除。各级党报党刊社要重视提高报刊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的要求,完善监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加大监管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党报党刊订阅的检查和落实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报刊征订中的问题,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并选择部分典型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各市纪委及宣传部、监察局、财政局、新闻出版局(办)、邮政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工作。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