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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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所有正直的记者对有偿新闻都是深恶痛绝的。新闻界一方面遇到了从来未有过的巨大的金钱诱惑,一方面又以极大的勇气拒绝这种诱惑。一个现实的课题摆在世界新闻界面前:要么成为金钱的奴仆和娼妓让新闻死亡,要么超然于金钱物欲之上而使新闻新生。除此,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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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三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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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报纸专栏评论家李普曼对有偿新闻深恶痛绝,几乎是在骂了:“有无数例证,说明美国的电视公司与厂商相勾结,主要目的是为了推销广告利益而欺骗大众。这种欺骗行为,决非仅仅牵联到张三或李四的个人问题,而是整个电视事业。电视为了吸引广大观众的注意借以推销广告利益外,根本没有竞争。结果,当一般人认为电视应当享受新闻自由的权利时,而它本身实际上已经成为商业的傀儡,奴仆与无耻的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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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难指出什么是有偿新闻。但如果我们发现新闻、通讯或专版在宣传一个企业、一种产品或一个人物,好象是在做广告,并且被宣传的对象似乎没什么新闻价值(重要性、显著性、异常性等)时,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它并对它保持警惕,尤其是提供了详细的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产品价格的新闻。具体而言,目前媒体的有偿新闻丑恶作风表现在与企业、资本和黑社会的不当交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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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场费陪企业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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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媒体记者的收入水平不能反映实际贡献,甚至入不敷出,而且难以通过职业化的方式获得社会认同,实现记者的职业价值,所以不少人转而追求职业之外的权力,一部分人通过"有偿新闻"来达到"自我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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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各样的产品鉴定、商品展销、工程剪彩等新闻发布活动,这些年都专门辟出了宣传费用,准备了记者的酬金。随波逐流地跟着同行们一道领取由信封装着的百元现钞,如果这也算作“出场费”的话,在记者群中则是司空见惯。这似乎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惯例,如果没有,倒是会被人见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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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报人吴海民在其专著《金元新闻》写到:企业分发“出场费”的方式各有不同。有在新闻发布活动之前就事先塞给有关记者的,这种情况又分为两种,一是在往新闻单位分送请柬的时候就分头塞给信封,一是事先把有关参与报道的记者召集一块小酌一番,送上礼品、新闻稿和信封,结结实实地打个招呼;“明天的活动各位务必出席啊。”这种情形,就很有点“请”记者出场的意思了。有在发布会开始前出席者签到时分发的,新闻记者的请柬一般有别于其他来宾的请柬,新闻记者的到场有专门人员接待。大家的礼品袋看上去都一模一样,但记者拿到的袋袋里多放着两件东西,一件是新闻稿,一件是信封。有经验的老记者会不露声色地将那信封塞进自己的皮包,若无其事地大大方方穿梭于熟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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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受到恩惠,就轻易相信了人家塞给的“马夹袋新闻”(即新闻发布稿),至于这“新闻”是否真实,有无水分,则不去较真儿了。也有这样的记者,吃惯了,拿惯了,心里就定下了一个“出场费”的标准,拿这个标准来衡量企业的厚薄并决定报道的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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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报纸上经常可以看见同样的句子出现在几家不同的媒体上,都是厂商发来的稿子,内容当然有相同的地方,甚至包括结论部分。记者由此蜕变为厂商的御用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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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干爹陪资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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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激情冷却后,就数媒体投资热闹了,已经有“资本的最后暴利行业”之称。对于嗷嗷待哺的媒体来说,能趁机找个有钱的主子,融入资金实现自己打造传媒业帝国的理想,自然是一件好事。但理想与现实总会有距离,资本到一定时候,会产生一种威胁力量,它会试图让媒体闭嘴,听他说话的。 这是传媒们在“认爹”之后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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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介入新闻界,这是近一两年开始议论的一个新话题。有钱的企业越来越多了,他们有了钱就瞄准新闻试图自己办报或影响办报。 开办媒体不要国家一分钱拨款,背后有企业和老板出资支持, 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有人开始把办报当作资本升值的手段,二是一些企业试图通过办报来影响新闻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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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的许多活动,从全国性的新闻评奖,到部分新闻单位的组团采访,到某家报纸征文和竞赛活动的组织,正越来越多地依赖企业的赞助。而无偿赞助的企业是极少的,绝大多数赞助者都会提出这样那样的交换条件。有些条件违反新闻原则,是必须予以拒绝的。但出卖原则以满足企业苛刻条件的情况并非没有。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大邱庄曾以金钱逼迫新闻界改变评奖程序、塞进对其有利的报道,以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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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渗透传媒业有几种表现形式,一是通过入股合资的方式企图逐渐把报纸吃掉。二是集、个体老板变相购买报纸自行出版。三是某些企业通过与报纸送行某种合作,提出争得媒体领导席位的要求。如南京一家集体企业老板曾向首都一家大报提出要当该报副总编辑。四是企业大量收买报纸的固定广告版面。五是企业通过大笔赞助争取得到“协办”的名分,并要求报纸将这种名分印上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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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好处陪黑老大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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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电视据《上海滩》的读者一定对剧中的人物许文强与冯敬尧操纵报纸互相争斗的镜头不会陌生。双方采取收购报社、收购面市的报纸、残杀记者等作法,从而控制新闻传播。现实中这种事情在旧中国的确存在,没想到在当代中国随着地方黑恶势力的猖獗,一些新闻媒体也与其同流合污。2001年12月11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周年。此起彼伏的涉黑案件不断曝光。但重庆警方披露新闻媒体人士“涉嫌”其中,却还是头一遭。重庆市公安机关表示,这一案件中,“黑恶势力范围渗透到了新闻媒体”。确有媒体人士在为黑道人物“宣传”的过程中,试图捞取一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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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封曼被重庆市公安局逮捕,而这位黑老大却是某媒体宣传的“大山的儿子”。据称,配乐诗朗诵《大山的儿子》内容感人,事迹突出,随着空中电波,封曼也名声远播,成为人所“敬仰”的“先进人物”,并获得了这家媒体评选的“百名民营企业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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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媒体明星”的光环下,封曼开始编织了自己的“保护伞”,并由此形成了“黑色权威”。在重庆市巴南区,封曼解决了一些政府都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封曼的“媒体公关”方式也很特别,他把一辆小轿车送给一个媒体负责人使用。案发后,因为轿车没有“过户”,一直被媒体负责人使用的轿车就成为“借”来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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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宋浩波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后,就会进一步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庇护,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等方式结交官员,搞“政府公关”,形成保护伞。“媒体公关”不过是“政府公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新闻媒体将“黑色权威”包装成“媒体明星”,无非是为其编织正面的社会形象,为涉黑犯罪披上荣誉光环,用社会舆论庇护,成为“黑色恶力”的“保护伞”。这种腐败行为的最终结果就是媒体从业人员与“黑道人物”一起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