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力俱乐部球员赵昌宏、李洋、刘正坤、王存22日一纸诉状将《体坛周报》告上法庭。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一名誉权纠纷案。
据法院介绍,2003年8月29日,《体坛周报》在其出版的总第1059期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署名文章,题为《国力“赌球事件”变调,赵昌宏、李洋、刘正坤、王存四名球员被认定“发挥失常”》。文章报道,陕西国力俱乐部队在中国足协杯比赛中以0:6惨败给山东鲁能队,而该比赛结果与澳彩公司开出的盘口完全吻合,陕西国力俱乐部由此认为“球员买自己球队输球”,故痛下决心要刹赌球风。俱乐部通过对比赛录像的研究,认定了几场“有问题”的比赛。
该文还报道,俱乐部新总经理王珀的上任,将国力“揪内鬼行动”推向高潮,并指出当初国力方面开出了一个多达8人的黑名单,最后将范围缩小至赵昌宏、李洋、刘正坤、王存4名球员。
8月29日当天,陕西国力俱乐部就此发表严正声明,认为球队整风方向正确、效果明显,《体坛周报》对于4名球员“赌球事件”的报道严重失实。
4名球员认为,首先,该篇报道及其醒目的标题直接暗示原告参加了赌球,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而且,该文中所报道的原告被俱乐部认定为发挥失常,以及总经理王珀所说的话都没有事实依据。
4名球员在起诉书中写道,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的名誉权造成了极大伤害,严重干扰了原告的正常工作、生活,给原告及其家属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对原告的足球生涯、工作前途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球员只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刘嘉 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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